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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企骗取财政补贴必须依法严惩

2013年06月23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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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目前审计出来的著名企业骗补行为,不能“鞭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有必要依法追究相关企业责任人的刑责。

  近日,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显示。格力、格兰仕、美的、长虹、乐华、长岭冰箱、扬子空调等8家家电企业,不光彩地通过做假账的方式,虚构销售额,骗取国家节能补总计9061.84万元。其中,珠海格力电器骗取的金额竟然达到2157.76万元。上海大众、上海通用通过“非环保车冒充环保车”,分别骗得节能汽车推广补助资金1671万元、54.6万元。

  国家提供节能环保财政补贴,意在扶植节能企业,撬动国内绿色消费,这对于中国的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告别粗放式增长,以及对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有着重要意义。财政补贴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必须让节能财政补贴专款专用,才能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以实现财政补贴的政策指导作用和乘数效应。

  但是国家审计署年年总能审计出一堆骗取、挪用专项财政补贴的问题,今年格力、上海大众等知名企业也参与其中。

  按《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供虚假情况,骗取投资补助、转移、侵占或者挪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发改委不仅有权责令整改,核减、收回或停止拨付资金,还可视情节轻重提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按法律中,这种通过虚构销售合同骗取国家财政补贴,涉嫌“诈骗罪”。

  但是让人费解的是,检索近年来骗取财政补贴的案例,处罚主要集中在经销商骗取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这类小案上,如,江西省信丰县太阳能专卖经销商肖思虹,虚构销售合同骗取家电下乡国家补贴资金5930.6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安徽五河县杨某,骗取国家购车补贴款4280元,构成诈骗罪,获拘役四个月。

  如果说骗取国家几千元的财政补贴,就可定“诈骗罪”,那么格力电器几乎采用相同的虚构销售合同的方式,骗取财政补贴高达2157.76万元,又该如何定罪?目前审计出来的著名企业骗补行为,不能“鞭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有必要依法追究相关企业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还值得一说的是,格力空调等企业一直标榜其社会责任,如今被国家审计署坐实了骗取国家补贴,请不要装聋作哑,给曾经那么相信你们的消费者、股民一个交待。

  审计风暴不能只停留在“风暴”层面,如果“风暴”之后雨过天晴,违法乃至犯罪者却不受重罚,只是退钱了事,那么国家法制、预算严肃性又何在?□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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