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3:北京新闻·警法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23:北京新闻·警法
上一篇  下一篇

退役拳手运毒近300克被判无期

花费10万元从四川购买毒品,进京时被控制;曾因为筹集赌资抢劫获刑10年

2013年06月27日 星期四 新京报
分享:
被告人走进法庭。昨日,仲鑫因运输289余克毒品,被北京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通讯员 李佳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昔日全国青少年拳击比赛第二名,16岁退役后染上毒瘾,19岁为筹集赌资抢劫判刑10年……昨日,32岁的仲鑫因运输289余克毒品,被北京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每天吸毒三四克

  作为昔日的拳击手,仲鑫自认为自己本身意志力特强。但他长期患有头痛病,一直靠吃止痛药控制。

  仲鑫称,每次吃完止痛药就得睡觉。退役后自己经营着一个大澡堂,压力特大,他担心吃完药睡觉会耽误事,就开始想靠吸毒来提神。有一次他去成都玩,从一个叫“老四”的人手中购买过少量的毒品。每次吸毒后,感觉精神特好,可以几天几夜不睡觉。渐渐地,他后来想戒就戒不了了,每天需要吸食三四克毒品。他想,从四川买290多克毒品,比在北京买能便宜10万块钱,这笔钱对他来说是笔不小的数目。于是,他决定联系“老四”购买毒品,并于去年5月中旬,独自开车前往四川,花费10万元购买了毒品。

  仲鑫交代,在此次去四川的路上,开车一犯困,他也要靠吸食毒品来提神。毒品到手后,他将毒品塞入饮料的空盒里,带回了北京。

  涉案毒品未流入社会

  法院查明,仲鑫于2012年5月间,驾驶租用的汽车从四川省成都市运输毒品至北京市。2012年5月23日8时许,仲鑫驾车行至房山区其经营的“大澡堂”门前时,被警方控制。民警当场从仲鑫驾驶的车辆上,起获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289.93克。

  法院认为,仲鑫非法运输毒品289.93克,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仲鑫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但是,鉴于仲鑫非法运输的毒品没有流入社会,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行为,依法可酌予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判决。

  ■ 对话

  “吸毒的人还是人吗?”

  记者:现在你的妻子来了。你判了重刑,你希望她怎么办?希望她等你吗?

  仲鑫:都这样了,有什么权利让人家等我。从心里说,当然希望她能等我……我们结婚后感情很好,让她等我那么多年,对不起她。

  记者:想对父母说什么?

  仲鑫:对不起他们,他们可能等不到我出来那天了。

  记者:运毒时,你想过家人怎么办吗?

  仲鑫:(叹气)吸毒的人还是人吗?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