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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提交伪证 罚款还要担刑责

朝阳法院曝光近期4起伪造证据案,伪证行为易导致案件事实认定错误

2013年06月28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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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昨天上午,朝阳法院通报了近期密集发生的4起在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案。4名当事人为在继承、交通事故索赔诉讼中获得利益,提交伪证,反被罚款3千至1万元。据朝阳法院表示,当庭提交伪证严重者将被处以10万罚款或接受刑事制裁。

  朝阳法院副院长龙云斌表示,若这当庭提交的伪证未被识别,极易导致司法人员对案件事实的错误认定,造成事实上裁判不公的结果,令守信一方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而伪证行为相对隐蔽,对方当事人的质证过程是发现伪证的重要途径,而法官对证据的再次审查,是发现伪证的又一途径。

  据介绍,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同时加大了对这些妨碍民事诉讼的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罚款金额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对于个人的罚款金额,上限由一万元提升至10万元。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上限由3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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