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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人物·南京饿死女童
十年时间,针对无能力承担哺养义务家庭的孩子,我们的社会并没有在法治层面有太大的发展与进步,对这种情况没有更强硬更具体细化的措施。
2013年6月21日,南京一民警上门走访辖区居民乐某时,发现其两个女儿双双身亡,两个孩子一个3岁多,一个1岁,乐某和丈夫都有吸毒史,其丈夫今年2月底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6个月,乐某在孩子出事前多日就没有回家……
这条消息,令多少人的心为之颤抖,多少人的牙关为之咬紧。两条如花的生命,在饱受了人间的苦难与悲伤之后,远离了人世。也许是上苍悲悯,让她们把本该在长长一生中所要经受的苦痛,在短短的几年之内一次性体验完成,然后早早地被收回了天堂——在那里,没有毒品,没有冷漠,没有无心的父母和亲人,没有贫穷,更没有悲伤和饥饿……
除了这不算最恶劣场景的虚拟想象,再没有什么能安慰我们因这件事情所受伤害的灵魂。在这惨烈的悲剧面前,所有文字都是苍白的,所有的悲伤都与羞愧同义,面对那两个连名字也无从知道的小小生命,无论远近,我们都难以脱责。
早在2003年,在四川成都,一位同样姓李的3岁小女孩以几乎相同的方式离开人间,她有一个同样吸毒的母亲,面对的是一个对她的哭闹与求救同样漠然的世界。
十年,仿佛是一次轮回。如果说十年前李思怡的死亡还有其母亲被送去强制戒毒而无法照顾她的原因的话,十年后的南京那两个宝宝的妈妈则是升级版的“自动消失”。十年后,片警和邻居主动,关注并照看了孩子们,但这种照看,是“非本职工作”性质的,是一种力度并不够的兼顾,而孩子最终没有逃脱悲痛的结局,与此也有关系。
十年时间,在针对无能力承担哺养义务家庭的孩子,我们的社会并没有在法治层面有太大的发展与进步,对这种情况没有更强硬更具体细化的措施。具体到南京夭折的两个小女孩子来说,送孤儿院,父母健在;追究遗弃罪,现行的遗弃罪,是要看后果的,只要孩子还活着,后果就可以说不严重,而当后果严重到必须追究的时候,对孩子已没有任何意义了。
要杜绝这种悲剧的发生,最理想的状态,自然是能使那些泯灭人性的父母重新清醒。但这种高标不是一蹴而就的,那就追求不那么惨烈的低标,至少不让未成年人因此受到更大的伤害,此前媒体上,吸毒父母残害虐待未成年人的各种令人发指的事例频频曝光,但每次除了引来咬牙切齿的咒骂与软弱无力的悲伤之外,社会对此并没有更强硬实在的反应。
对于这种因毒因犯罪或别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未成年人不能得到保护和抚养的现象,只有客观地正视它的存在,然后有针对性地立法和提供从政府到民间组织甚至社区民众全方位参与的帮助机制,制定操作性强一些的具体法律法规和措施,让未成年人保护法真正地“硬”起来,治悲剧于萌芽状态,才能让这样的悲剧,真正地少起来。这,也许是那两个早夭的孩子,用生命写给我们的启示。 □曾颖(作家)
媒体说
香港媒体人闾丘露薇说,“正常情况下,目击者报警,警方介入后,将孩子送去福利机构,同时检控母亲,由法庭决定这位母亲是否还有能力抚养孩子。如果还有,社工持续跟进,如果没有,孩子在福利机构等待合法领养。”所有的假设,都依赖一个好凄凉的前提———“正常情况下”。
——6月25日《南方都市报》
在国家缺乏统一且有效的相关管理制度安排的情况下,仅靠社区工作者和民警的能动性,即便能保住这两个女孩的性命,全国各地被虐待或遗弃的孩子的命运也让人无法乐观。要改写这些孩子的命运,不能靠父母良心发现,只能靠国家在家长不能尽职的时候,为小公民提供托底的保障。但随着一个个幼童的枉死,关于儿童保护的完整立法和有效执法,尚未能达成。饿死女孩的拍门呼救声在这片大地上还会回响多久?
——6月26日《东方早报》
虽然目前看来,南京幼女死亡事件中似乎并无明显失职和疏漏,尸检结果也还未出,我们无法知道,在同样一扇紧锁的门后,两个孩子如何求生,又如何死去,但良知对自身的起诉,已然开始,也必须开始——门外,除了整整10年的时间,依旧是你和我,每一个活着的中国人。正如10年前有网友为纪念李思怡所说:一个民族让自己的最弱小者,以这种方式死去,是所有人的耻辱。
——6月26日《中国青年报》
■ 网友说
@一只小米羊:南京幼女饿死,昨天看这新闻看得浑身冰凉,如果痛苦可以丈量,俩孩子的痛苦能把我们所有人都淹没进地狱!
@新民周刊杨江: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高贵君说南京一对父母吸毒不能照顾年幼子女,导致两名幼童饿死是“家庭的悲剧。”我不能认同这个观点,父母自然是第一责任人,但当家庭监护出现严重问题,从社区到政府部门都早已知晓的情况下,对两名幼童依然未能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这是严重的失职行为。
@大力水手三五十:刚看到南京饿死女孩的消息,心情坏到了极点,特别特别难受。那个畜生妈妈根本不是人,不用费口舌去骂了,想起来都恶心。那些邻居难道一点都不知道吗?冷漠?人性?事不关己?还是真没发现?新浪微公益是不是可以联合推动一个项目,社会行动起来,去发现这样的孩子,救救这些孩子!
@徐一龙:南京两个女童被饿死的惨剧,首因当然是那吸毒的母亲混蛋,但当混蛋父母残害孩子,社会应该做什么?不干涉他家内政,让孩子饿死?电影《刮痧》中,美国邻居以为刮痧是虐待儿童而报警。若认定父母伤害孩子,政府的职责是剥夺混蛋父母的监护权。小到一个家,大到一个国,当恶发生时,不干涉就是纵容作恶。
@作家陈岚:昨晚看新闻,南京两饿死女童的邻居称,去年冬天3岁的孩子己经饿得受不了跑岀家门一次,头上长蛆被社区送医。问题是:这样严重的虐待(并不是不打孩子就不是虐待!),母亲严重失职、无人、无机构、无法律去保护这危在旦夕的幼儿?直至俩孩子死去才引发关注?中国儿童保护法刻不容缓!
@姚建龙:类似悲剧再次发生,想起5年前的旧文《支持与重建:吸毒人员未成年子女监护缺失与干预》,希望能引起对吸毒人员未成年子女监护问题的关注。
@哑巴:看到南京两幼女饿死家中无人发现,想想自己,小区住这么多年,邻居是人是鬼都不知道。除了送快递和送外卖的,我就没见过别人。如果邻居死家里一星期,我也不会知道。算不算我和居委会都失职?邻里邻里,邻而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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