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论
低违法成本,导致了农民对于滥用农药和激素依赖的习惯,导致一些菜农把劣习带到国外。
据《环球时报》报道,俄罗斯联邦安全总局萨哈林州分局工作人员当天宣布,他们在萨哈林州一家名为“共青团员”的集体农庄中拘留了17名中国菜农,这些菜农涉嫌在俄罗斯使用被禁止的危险化学杀虫剂、加快蔬菜生长和成熟的化学制品以及转基因种子。
同胞在国外身陷囹圄,本是让人同情的事,但是,这17名中国菜农让人同情不起来。网络上有人说,这些菜农在国内祸害人还不够,竟跑到国外祸害外国人,真是丢尽中国人的脸。确实,滥用农药、激素,偷偷用转基因种子,属于伤天害理的勾当,放在任何地方,任何人身上,都不值得同情。何况,在俄罗斯,这种行为已触犯法律。
其实,在中国,滥用违禁农药和激素,同样属于违法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可能触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但是,由于国内对于滥用农药和激素的打击力度不够,现实中,受到刑事追究的,往往只是生产和销售违禁农药和激素的厂商,作为违禁农药和激素的使用者——菜农,罕有被追究刑责的。例如,这些年不断爆出的毒豇豆、毒韭菜、毒生姜等,一般都是涉事的地方政府在被曝光后,运动式地整顿一番,许多农民见风声紧暂时停用,风头过后照用不误。
低违法成本,导致了菜农对于滥用农药和激素毫无畏惧,久而久之,养成了依赖的习惯,正是这样的原因,导致一些菜农把劣习带到国外。近年来,一些中国人在俄非法使用化肥和农药的事情屡屡发生,暴露出这绝非个别人的偶然做法。
要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一方面,相关部门对于境外从事农务的同胞,需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另一方面,国内对于农民滥用农药激素等问题,不能再法不责众,通过对一些典型滥用农药激素案件的严厉处理,逐渐让农民树立起对法律的敬畏。惟有对滥用农药激素劣习零容忍,才能促使农民形成良好耕种习惯,避免中国菜农在国外丢脸的尴尬重演。
□国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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