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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子“助阵” 父亲称杀人“一人所为”

被控因口角扎死保安队长、涉嫌故意杀人罪受审;儿子另案处理;受害者提出159万元赔偿

2013年07月13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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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捧着丈夫的遗照,坐在附带民事原告人席上。
面对受害人家属,被告人一脸茫然。新京报记者 张玉学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因小区门口保安未能拦住剐蹭自己的汽车司机,40岁的王金路与保安发生冲突后,叫来自己16岁的儿子助阵,其间,王金路持刀将前来理论的保安队长扎死。

  昨日上午,王金路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二中院受审。当庭,他称毁了儿子一生,也毁了两个家庭。

  子怕父吃亏前往“助阵”

  王金路说,1月16日晚上10时许,他在自家楼下遛狗时,被一辆车蹭到。“司机不仅没道歉,还冲我嚷嚷。我就追了上去,眼看着车就要开出小区,我就大声喊让小区门口岗亭拦住车,但没有反应,车还是开了出去”。他走到岗亭时,看到里面有个保安。“因为生气保安没拦车,我就将放在大门中央的铁皮桶踹倒了”。此时,保安从岗亭内出来,手里还拿着棍,“让我把铁皮桶扶起来,我指责他没有拦车,两人就争吵起来。七八分钟后,我看见他打电话叫人,就回家了”。

  王金路的儿子小王(另案处理)在证言中称,父亲回到家,说被楼下保安欺负了,很生气。“当时我看见他拿着一把刀藏在袖子内,怕他吃亏,我就跟着下去了”。

  王金路称,“我本打算叫上儿子去助阵的”。

  小王说,到楼下后,父亲上前就将保安打倒在地。此时,骑着自行车的保安队长钟启军过来,与父亲理论,两人也发生争吵。

  “儿子赶紧拉着我往小区内走,钟启军拿着木棍追上来,拦住去路,还打我。他把我打急了,我才拿着刀扎他的。”王金路说。

  被告人强调“一人所为”

  昨天庭审时,检方指控,王金路伙同其子小王,在所居住的小区北门附近,因琐事殴打小区保安,进而与41岁的保安队长钟启军发生口角并互殴。互殴中,小王参与殴打保安和保安队长。王金路持刀多次扎刺钟启军的胸、腹、背等部位,致对方死亡。王金路作案后即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其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案发的经过与起诉书上一样,但我不是故意杀人。”王金路说,是被打急了才拿刀扎人的,事后,他还让周围的人报警,自己一直等到警察来。

  “是我一个人打的架,一个人拿的刀,一个人将人扎的。”王金路向法庭强调着。

  被害方拒绝10万元赔偿

  钟启军的妻子称,丈夫退伍后,在望京当了十几年保安,随后在王金路所住小区做保安队长。她自己则是一名保洁员,兼做小时工,他们的儿子今年12岁。事发后,王金路妻子转告她表示会积极赔偿。

  钟妻称,本月初,法官打电话称要做最后一次庭前调解,王金路妻子的意思是最多赔10万,她再次拒绝了。

  昨天庭上,被害人钟启军的家人提出了159.5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王金路称,愿意让家人代为赔偿。其辩护律师表示,合理范围内可以考虑赔偿。

  此案当庭未宣判。

  ■ 庭审

  毁了儿子一生 毁了两个家庭

  公诉人:你带儿子去打架后悔吗?

  王金路(小声):后悔,我给被害人家庭造成了伤害,也给我的家庭造成了伤害,毁了两个家庭。我儿子才16岁,本来在上学,可他现在和我一样被关在看守所。

  公诉人:你儿子这辈子算是被你给毁了。

  王金路(低着头):对,他这样都是我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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