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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内幕交易应参照老鼠仓

2013年08月05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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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家之言

  相比老鼠仓,高管内幕交易处罚要轻得多,现在证监会对高管内幕交易的处罚,还是依据2005年的《证券法》。处罚则是对内幕交易者采取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以及市场禁入等。

  8月2日,正当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通报了博时基金经理马乐老鼠仓一案告破:案件已经完成调查,下一步将移送公安之际。龙净环保8月2日晚间公告称,公司首席执行官吴京荣于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称其涉嫌内幕交易(买卖5万股龙净环保股票),证监会决定对其本人进行立案调查。

  龙净环保是国内空气污染治理的公司,主要业务分为三部分:除尘业务、脱硫脱硝业务和环保设备安装等。由于北京等地区今年雾霾天气时有发生,空气中的PM2.5居高不下。市盈率近百倍,但有治理空气污染概念的龙净环保也当仁不让成了股市中的香饽饽,其股价也从今年初的21元最高炒到58.76元,涨了近300%,而这期间上证指数却在不断创出新低,使龙净环保逆势上扬成为熊市中的大牛股,一方面有治理空气污染概念故事动听;另一方面,该公司今年2月23日披露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大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提议,消息披露后,龙净环保便一路高歌,股票不回头持续上涨,一直涨到5月30日除权时最高58.76元。

  毫无疑问,作为龙净环保首席执行官吴京荣是公司每10股转增10股的预案的决策者,他在预案公布前低位买入了5万股龙净环保股票,又在10股转增10股实施时的高位卖出了龙净环保股票。

  高管内幕交易同老鼠仓十分相似,所谓老鼠仓是指基金在用基金持有人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或亲属的资金账户在低位基金建仓提前买入,再用募集资金拉升股价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于基金卖出获取暴利。内幕交易是上市公司高管利用职务便利和决策信息,用自己或亲属的资金账户在低位提前买入,在信息公布或实施后高位卖出获取暴利。

  然而,内幕交易与老鼠仓的处罚却有天壤之别。像博时基金经理马乐因老鼠仓东窗事发,将被移送公安,因数额巨大,可能面临重刑伺候。比如之前的“基金明星”李旭利涉嫌老鼠仓,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1800万人民币。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的一千余万。

  相比老鼠仓,高管内幕交易处罚要轻得多,现在证监会对高管内幕交易的处罚,还是依据2005年的《证券法》。《证券法》73条将内幕交易主体分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两类,处罚则是对内幕交易者采取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以及市场禁入等。

  相比老鼠仓,内幕交易问题严重损害资本市场的公信力,一直是各国证券监管机关严格禁止和严厉打击的对象。其实际危害比老鼠仓更大。

  笔者认为,对内幕交易的处罚应参照201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以用“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处罚,加大对高管内幕交易的惩处。只有提高了内幕交易者的违法成本,才能从源头上堵住内幕交易的泛滥。

  □苏渝(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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