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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少年的速度

2013年08月07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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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好东西(23)

  飞,是汉人对速度的想象。汉人飞速的余热,似乎依旧滚烫着历史的空气,掠过唐朝,温暖了边塞诗人的灵感。王昌龄脱口而出“但使龙城飞将在,不叫胡马度阴山”。

  公元前129年汉军对匈奴发起总攻,卫青、公孙敖等三路大军均告捷,唯骁骑将军李广受伤,为匈奴生擒。逃亡也要兵法,他佯死,斜睨,见机,纵身一跃夺马逃回,令匈奴人惊呼为“飞将军”。

  当时,还有一位飞将美少年横空出世,他就是霍去病。他是天生的战士,是为反击匈奴而生。从17岁骠姚校尉到24岁骠骑大将军,他没有打过败仗,取胜的原因是速度,是在沙漠上追逐匈奴的速度。

  霍去病没学兵法,所有兵法,他只懂一条,那就是速度,兵贵神速!用速度,驾驭时间和空间,就能主宰大漠,稳操胜券。速度,要马快、箭快,人的反应更要像闪电一样快。闪电,凝时间于一瞬,聚空间于一点,那是神的鞭子,让大山后退,使大漠变小。

  要速度,就要放下包袱,生死是包袱,荣辱是包袱,胜负是包袱,功过是包袱。一个比白玉还白,比阳光还明亮的美少年,他没有包袱。时间对他而言,不是左摇右荡的钟摆,也不是周而复始的循环,而是一支不回头的离弦箭,以最快的速度飞出阴山,飞向祁连山、焉支山,大漠上,速度之美才与他匹配。

  在与匈奴的速度竞赛中,汉军的坐骑与匈奴的矮种马不可同日而语。汉武帝用丝绸换来了西域天马,贵在四蹄,那是速度的发动机。“无蹄即无马,无铁既无蹄”。文景之际,发明了蹄铁,是一次有关战马的技术革命。马蹄有了铁掌,与匈奴马的骨肉蹄在沙漠上角逐,高下优劣立显。

  《史记·平准书》介绍了武帝时的盛况:天子为伐胡,盛养马。有数万匹马来到长安,给马掌钉铁的工匠关中不足,要从旁郡调集。

  马蹄生风,是对速度的描述。年轻的骠骑大将军霍去病,在马蹄生风中透支了生命的速度,年仅24岁的美少年飞走了。欢乐中的欢乐,是一见相知;悲哀中的悲哀,是死别。汉武帝非常悲伤,模仿祁连山之势为少将军造墓,让他陪伴在自己的茂陵墓旁,一个石雕天马足踏匈奴,守护在主人身旁。岁月风蚀,它更像个思想者在沉思,有一种大山般的定力。

  西方人给马插上翅膀,暗示马的速度如飞,汉人则让马踏飞燕。三足腾空飞驰,一蹄踏在疾驰的飞燕身上,飞燕回首惊视的瞬间,预示着马的速度已超过了飞燕。常书鸿先生说是马踏风神,马超龙雀,风神是给力的;而郭沫若则以为是马踏飞燕。

  东汉时期的边患,不在北方的匈奴,倒是西北羌人时常骚扰凉州一带。天马便不再踏匈奴,而是足踏飞燕,驰骋在河西走廊了,那是美少年霍去病的英魂在驰骋。

  马踏飞燕是河西走廊上一位东汉将军的墓里出土的,但它多么像霍去病的坐骑,与这位美少年是多么的般配。看来,东汉人与西汉人对速度的理解一样,都是速度决定命运。

  □李冬君(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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