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借助网络举报之力,将民意压力变反腐动力。在中央高度重视反腐的背景下,希望更多有初步证据的网络举报,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核查。
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8月30日在西安市中院进行了开庭审理,法庭将择日宣判。
杨达才受审,不是我们收获的第一个网络反腐成果,此前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因“天价烟”、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某因“香艳日记”而被查,去年以来重庆市前区委书记雷政富、国家发改委前副主任刘铁男等落马,都应归功于网络举报和网络反腐。
网络在监督与反腐中发挥的作用,一是向公众提交了一个监督对象,二是汇集千百双“雪亮的眼睛”和集体技术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取证的困难。在周久耕案中,网民研究了他抽的天价烟及其他奢侈消费信息;而在杨达才案中,网民于海量互联网信息里大海捞针般搜集了其11块名表的信息。
中纪委新闻发言人吴玉良此前曾表示,中央纪委监察部门高度重视互联网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把它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注意核查从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出来的案件线索,重视发挥包括网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网络反腐因为杨达才等案件掀起一个高潮,而对网络反腐的担忧是存在的,其中最大的担忧是所谓侵犯隐私。对此,我国宪法是有答案的:公民有权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任何人都不得阻扰和打击报复。
网络反腐只要手段合法,如通过网络搜集官员的公开信息,就应受到保护和鼓励。固然,由于网民的调查能力有限,网络反腐有时会出现一些瑕疵,比如信息不够精确,实际调查不够等等,但是,只要这些反腐举报的基本事实存在,并非造谣中伤,只要公民的出发点是监督公权力,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这些网络反腐的不足,理应得到更多宽容。
当然,我们也不能高估网络反腐的作用,网民因为杨达才的“倾城一笑”而盯上他具有很大偶然性,手表及其他奢侈消费也只是可能的官员腐败的“溢出效应”,很容易就被掩饰过去。反腐,主要还是一靠法律与制度,二靠监督机关执纪执法。网络反腐只是反腐的一种辅助与补充形式。
但也不能轻视网络反腐的作用,网络举报为相关部门提供了反腐线索,更重要的,也给纪检监察部门带来了外部支持。杨达才从被网络举报到被立案,经过了一段民意发酵酝酿期;其他如雷政富、刘铁男的问题,也有这样一个过程。这中间自然包括“核实”的程序,但也未必不会遭遇某些阻力。
借助网络举报之力,将民意压力变反腐动力,是反腐的一个现实策略。网络反腐,一方面要坚决向造谣中伤说不,另一方面,对于更多有初步证据的网络举报,相关部门也当积极核查,这对民间反腐力量是一种肯定,也可以坚定公众对反腐的信心,以及对公权力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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