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特别报道·嘉宾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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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名人文化产业集团董事长陈建国

文化消费指数是个量化标准

2013年09月04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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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国
现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外名人文化产业集团董事长。该集团曾代理经营了CCTV-1《晚间新闻》、CCTV-2《开心辞典》等众多央视名牌节目广告。同时,他担任出品人兼总制片人,拍摄制作了《贞观长歌》、《监察局长》等多部电视作品。

  提出“文化消费指数”的概念

  新京报:你提出的“文化消费指数”概念,正在获得了越来越广泛的认同,你能具体阐述下这个指数的含义吗?

  陈建国:几年前,我在参加两会时联合其他几名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推出文化消费指数的提案”,就此提出了“文化消费指数”的概念。我认为衡量一个国家文化发展水平,量化标准就是“文化消费指数”(英文名可以叫CCI-Culture Consumer Index)。文化消费指数就是占国民总消费的比重。文化消费指数越高,文化消费占总消费的比例越大,说明在经济条件相当的情况下,这个地区或者个人的文化生活越丰富。

  我认为文化消费指数的高低,是衡量人民生活水平、衡量国民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

  新京报:“文化消费指数”具体有哪些指标体系?

  陈建国:去年底,中国人民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正式对外发布了“中国文化消费指数指标体系”,包含文化消费环境、文化消费意愿、文化消费能力、文化消费水平、文化消费满意度五个方面。通过“中国文化消费指数”指标体系的各项具体指标和测度方法,可获得全面反映我国文化消费水平的综合指数。

  新京报:“文化消费指数”对于文化消费有怎么样的作用?

  陈建国:文化消费指数要想起到鼓励文化消费的作用,需要先建立文化消费产品的综合评价体系,在实际调研的基础上,动态监测不同地区文化消费数据,收集文化消费相关数据,分析文化素质的量化增长水平,文化消费的提高对地区居民和谐生活的贡献率,以及文化消费水平的提高对地区居民幸福感的贡献率。

  政府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文化消费指数,制订文化领域具体的优惠政策,扶持贫困地区和经济发达文化落后地区的文化市场建设,鼓励地方优秀原生态文化产品走向世界。

  文化消费的主体是大众

  新京报:传媒艺术应该如何迎合、引导文化消费?

  陈建国:首先我们要明确,文化消费的主体是大众,文化产品的定位既要和受众对位,又要引领大众形成积极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举例来说,央视的《星光大道》节目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它容易被大众接受,迎合了观众轻松的娱乐需求。

  但是,今年地方卫视相继推出13档唱歌类节目。一时间,唱歌类节目甚嚣尘上,好像全民都在唱歌。于是,才有了广电新闻出版总局的“限唱令”。关于“限唱”的问题,一个网友说的很好:“唱歌可以放松心情,但全民造星是对下一代的误导,是一种畸形生活方式。应多做一些有文化气息、有传统文化、有中国历史传承的节目。让百姓在看电视的同时能学到一定的知识,增加一点文化品位。”

  采写/新京报记者 徐进

  摄影/新京报记者 侯少卿

  文化消费的主体是大众,文化产品的定位既要和受众对位,又要引领大众形成积极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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