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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云南陆良28家企业虚报35.2亿

部分企业反映,不虚报会被退回,配合虚报获政策优惠

2013年09月06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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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李蕾)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获悉,云南省陆良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干预企业联网直报统计数据,上报统计数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抽查的28家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虚报35.2亿。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干预企业和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上报统计数据。

  据悉,去年以来,陆良县政府办两次发文要求,联网直报工作的检查、督促、验收由县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等部门负责,企业上报的相关统计数据由上述部门进行预警预测审批把关。

  计划投资额等统计数据须经固定资产投资包保部门审核后报送县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报表的收集、审核和整理由县工信局负责。县工信局还通过下发文件、多次召开企业会议等多种方式,向有关工业企业逐个布置产值等目标任务,要求企业按分解目标上报统计数据,确保完成任务。

  有的企业反映,如不虚报,其统计报表会被工信局退回;如配合虚报,工信局表示将为企业协调解决贷款、享受优惠政策等问题。

  受以上因素的影响,陆良县工业企业联网直报数据和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严重失实。

  云南省对国家统计局检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云南省统计局在当地新闻媒体主动公开通报了陆良县统计弄虚作假行为。陆良县政府向国家统计局作出了深刻检查。云南省正抓紧全面整改和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 数据

  ●28家工业企业上报去年工业总产值63.4亿元,虚报35.2亿元

  ●25家工业企业上报今年上半年工业总产值27.4亿元,虚报16.8亿元

  ●13个投资项目上报今年上半年投资完成额2.1亿元,虚报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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