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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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变“办公用品”,应重奖举报者

2013年09月07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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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临近,新京报记者走访多家商场、酒店发现,不管是购买“金银月饼”还是“平价月饼”,为了给顾客提供“报销便利”,多家商店都可给消费者提供“办公用品”发票。

  月饼变“办公用品”,显然是为报销方便,通过这种方式买月饼的人,多是公款消费。现实中,对于这种公款消费找各种名目开发票的行为,人们几乎已经见怪不怪了。

  为什么这种事情长期得不到查处?这反映出税务部门的查处不力,当然,由于这种做法很普遍和分散,查处起来确有一定难度,但至少,不定期地做一些抽查暗访,这应该不难做到吧,这种抽查暗访要是形成制度,对那些违规的商家来说,同样有很大威慑力。

  其实,遏制月饼变身“办公用品”这样的公款消费乱象,还有一个办法就是重奖鼓励民众举报。试想一下,如果税务部门规定,商家把月饼开成“办公用品”,民众举报可获和发票金额同样数额的奖励,有谁还敢乱开发票?

  □京声(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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