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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打破阻碍民资“三道门”

要求尽快在石油、铁路等领域向民资推出一批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2013年09月07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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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研究部署有效落实引导民间投资激发活力健康发展的措施。

  民企在市场准入仍遭遇障碍

  会议专门听取了全国工商联对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第三方调查评估的汇报。

  会议认为,2010年以来,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细则陆续出台,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此次委托与民营企业联系紧密的全国工商联开展独立评估,评估结果反映出政策措施在许多方面落实还不到位,主要是: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仍遭遇不少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部分实施细则不具体、操作性不强或门槛设置过高,实践中很难落实;对政策落实缺乏考核监督,一些法规规章也没有及时作出调整等。这些都影响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政策效应的有效发挥。

  要求限期拿出改进措施

  会议强调,必须继续解放思想,切实转变观念,全面落实好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

  一是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评估反映出的问题,逐条研究、逐项分解,按照“定目标、定事项、定责任、定时间、定结果”的要求,限期拿出细化实化已出台实施细则的改进措施。需要配套政策的,要抓紧制定出台。

  二是认真落实新一届政府推出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措施,以更好服务企业需求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目标,创新管理方式。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再设定行政审批;凡可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不再前置审批。需要审批的,也要严格规定程序和时限。坚决打破各种对民间投资制造隐形障碍的“玻璃门”、“弹簧门”,彻底拆除“表面迎进去、实际推出来”的“旋转门”。

  三是尽快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导向、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并在推进结构改革中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四是全面清理和修订有关民间投资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清晰透明、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市场准入规则,多设“路标”、少设“路障”,为民间投资参与市场竞争“松绑开路”。同时依法加强对各类所有制企业的监管,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五是各部门要强化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注重引入社会力量开展第三方评估,接受各方监督,不能“自拉自唱”。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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