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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要价高”当理性看待

2013年09月14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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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钉子户”乱要价,不认可官方标准,这也反映出当下拆迁补偿标准普遍过低,以及执行混乱的问题。

  在吉林省辽源市某棚户区改造进程中,“钉子户”郗某某因对拆迁补偿安置条件不满,宁可生活在条件恶劣的棚户中继续与政府对峙,也不愿住进宽敞明亮的楼房,并发出了令人感慨之言:“后半辈子就靠这套房”。(据新华社)

  “后半辈子就靠这套房子”,可以说以朴实、坦率的大白话一语道破了一些生活困难“钉子户”的心理状态。

  在棚户区改造中,确存在一些人趁拆迁捞一笔,漫天要价的现象,对此,法律并不支持。但同时,一些困难民众,试图通过拆迁,改变生活境遇,因此他们对于补偿结果,有着高期望值。对于二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报道中包括郗某某等“钉子户”,生活极度贫困,他们有着执拗、非理性的一面,他们似乎对于安置补偿办法“油盐不进”,通过极端的方式坚守着自己的要求。不过,拆迁户怎么提要求,是其权利,但是否合理合法,是另一回事,在此问题上,只需依法而为就行了。棚户区改造非商业开发,而事关公共利益,个体诉求当有合理限度,不能妨碍公共利益。

  不过,“钉子户”乱要价,不认可官方标准,这也反映出当下拆迁补偿标准普遍过低,以及执行混乱的问题,许多地方公开的拆迁补偿标准,还停留在许多年前,与现实房地产市场价差之千里。征地拆迁后拔地而起的高价商品房,使一些拆迁户们倍感失衡。加上不透明的补偿过程,拆迁户之间补偿不公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棚户区改造旨在改善民众居住条件、拉动内需,是释放改革红利、共享成果、惠及民生的工程。这就意味着棚户区改造不能只简单是危旧房改造,而是一个在住房条件改善的基础上,解决困难民众生产、生活问题,完善棚户区民众各种社会保障的综合改造过程。

  具体而言,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首先应当确保棚户区改造的公益性,杜绝改造过程中项目变味或与商业利益相勾连。其次一定要严格执行市场定价原则,还原房屋的市场价值,在广泛听取民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凝聚共识的安置补偿方案和标准。棚户区居民目前多处于社会底层,生计困窘。改造过程必须同时着手解决棚户区居民的生产、工作、生活实际困难,仅仅有楼房住是远远不够的,还要从安居、就业、教育、医疗等各个领域给予全方位扶助。最后,改造活动一定要严格依法推进,关照拆迁居民合理诉求的前提下,对于无理要求必须依法处理,维护规则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期望通过征地拆迁补偿和房屋安置安度后半生,既有非理性的因素,也透露出一些民众的困难境遇。这也提醒地方政府,要以棚户区改造为契机,解决好他们的困难,把棚户区改造这一惠民工程办好。

  □李洋(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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