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起诉爷爷奶奶私分父亲工亡补助;被告称其已改姓且未尽赡养义务;原告被判获12万元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天天(化名)在1岁时,随母亲改嫁,并改名换姓,因不满爷爷奶奶私分生父工亡补助,将对方告上法院。
近日,顺义法院判决,被告爷爷奶奶共同给付天天12万余元的工亡补助金。
原告
爷爷奶奶隐瞒父亲离世
1992年,父母因感情破裂、离婚,一岁的小天天被判给跟随母亲生活。随后,母亲改嫁,天天也改名换姓。
天天的家人介绍,2011年,天天的生父在上班途中因车祸去世,其爷爷奶奶隐瞒了事实真相,私自将天天生父生前单位给付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私分。
天天将爷爷奶奶起诉至法院,请求分割生父单位支付的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
庭审时,为了证明天天是被告二老的孙子,天天生母提供了当地村委会的出生证明,并找到为天天接生的医院人员,证明天天与前夫的血缘关系。
被告
20年未与孙子谋面
“我们不能认他。”庭上,天天的爷爷奶奶说根本不认识孙子。
老两口介绍,天天在其父母离婚后,近20年来从未与生父和他二老见过面,死者的丧葬事宜也都是二老和其子女们出资办理的。
老两口认为,目前,他们已经八十多岁,没有收入,每个月要看病、吃药,天天从未尽过任何赡养义务。儿子的工亡补助金是死者单位对与死者共同生活家属的一种精神上及经济上的补助。而天天在其父母离婚后将名字变更,连亲生父亲的样子都不知道,没有资格分割工亡补助金。
法院
原被告应共享补助金
经审理,顺义法院确定了天天和死者是亲生父子关系。
庭审中,天天撤回要求分割生父丧葬补助金的要求,获法院准许。
法院认为,死者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亡补助,是因职工死亡导致死者近亲属在财产上蒙受消极损失而获得的赔偿。天天和爷爷奶奶作为死者的近亲属,应共同享有该笔补助金。天天主张分割该工亡补助金的三分之一,并无不当。
据此,法院判决,二被告应将已领取的工亡补助金的三分之一、共计12万余元给付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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