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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之忧,惟有“透明”“回应”可解

2013年09月30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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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李克强总理近日强调,要打造“透明政府”、“回应政府”,对遗产税这样民众高度关切的问题,更是要透明决策,“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几天前,国务院参事刘桓透露,征收遗产税被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草稿,引发舆论聚焦。而媒体发现,早在2004年9月,财政部就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并在2010年进行了修订。

  据称,2010年的修订版,给出了具体征收起点、对应税率及其计算方法。按照该方案,遗产税自80万起征,500万的遗产净额应纳税84万,1000万、3000万的遗产净额分别应纳税209万和1034万。这组数据一出,立即引发很多争议,尤其是80万的起征点,因为将涵盖众多中产家庭而遭受质疑。

  当然,目前各种遗产税的信息,依据的都是专家说法或“过时”草案,并无确切的权威消息。但舆论的喧嚣,恰恰说明这一税种的复杂性。如果相关部门确有开征遗产税的意向,就应正视各种质疑,做好沟通、征求民意的工作。李克强总理近日强调,要打造“透明政府”、“回应政府”,对遗产税这样民众高度关切的问题,更是要透明决策,“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

  遗产税一般被认为是调节收入分配、缩短贫富差距的利器,被很多国家所采用。但争议也始终伴随着这一税种的前世今生,近年来更是有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意大利等国家相继停征遗产税。我国的香港地区,也于2006年取消遗产税。原因之一,正是当时的遗产税很大部分征到了中产阶级头上,背离了“劫富济贫”的初衷。此外,减税也是国家或地区吸引资金或人才的重要手段。

  由此可见,遗产税该不该征,本身就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如果征收方式再不合理,连能否实现“劫富济贫”的功能也很难说。美国2011年时,个人遗产税的起征点为500万美元,夫妇是1000万美元,税率降至35%。因而,这基本是一个和中产以下家庭无关的税种。如果国内真是以80万元起征,那就意味着遗产税成了很多中产者的新负担。这就不是调节收入分配,而是涉嫌与民争利了。

  近年来,中国不断提高个税的起征标准,重要考虑就是给中低收入家庭减负。在社会保障制度尚存很多不足的现实下,税负高低直接影响纳税人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感。过低的遗产税征收标准,无疑会对一些中产家庭,形成新的打击。从网络舆论看,这的确已成很多人的隐忧。除此之外,诸如富人群体的财产是否能明晰界定,遗产税能否用之于社会,也众议纷纭。

  无论政府近期是否考虑有新动作,现在沉默都不是最好选择。基于“透明政府”的理念,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做出回应。遗产税的征与不征,并不只事关“富人”,而是和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利益攸关。其决策过程,应该始终置于公众的目光之下,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消解分歧、凝聚共识。

  □敬一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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