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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摄影谨慎预付定金

2013年10月04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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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廖爱玲)十一是结婚旺季,火热的婚纱摄影服务相关投诉也呈上升趋势。北京市工商局前天发布消费提示,对婚纱摄影要谨慎支付定金。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12315”、“96315”两条热线一个月内共接收婚纱摄影投诉22件,投诉量持续上升。主要问题是:商家未按约定时间、地点拍摄,不提供照片、相册、赠品等。

  市工商局指出,谨慎预付定金。根据《合同法》规定,定金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消费者不履行约定,无法要求定金返还;商家不履行约定,应双倍返还定金。如选择其他付款方式,影楼无法证明消费者退订给自己造成损失,则无权扣留预付费用。

  同时,对婚纱摄影的“二次消费”,影楼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消费者如实、全面告知除“套系”内容之外可能收费的产品以及收费标准。

  此外,要尽量使用《北京市婚纱摄影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把约定的服务时间、内容、价格、提供照片的数量等以书面形式详细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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