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北京新闻·时政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12:北京新闻·时政
上一篇

财产继承公证费降幅过半

北京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补发护照降为每本200元,多个部门组织的考试费均有下调

2013年10月11日 星期五 新京报
分享:

  新京报讯 (记者蒋彦鑫)北京市发改委日前消息,今年10月1日起,北京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将降低。一套价值500万元的房产,公证费从10万元,直接降至4.14万元。

  在市发改委公布的新收费标准中,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实行全面下调。

  除了公证费这一“大头”,此次降低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还包括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

  同时,工商部门受理商标注册费,其中纸件商标注册申请由现行每件1000元降为每件8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超过1个商品,每个加收80元)。但网上受理商标注册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卫生计生部门等多个部门组织的考试费用均有不同程度下调。比如,外文出版部门中,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标准降幅均超50%,其中同声传译(含2科)由每人1940元降为每人每科400元。具体各类考试费用下降的幅度,考试者可登录国家发改委和北京市发改委网站查询。

  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公证费下调幅度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