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冢制药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新京报讯 (记者尹聪)科伦药业昨日宣布其历时一年的专利纠纷案,获得终审胜诉。就“大冢制药与科伦药业关于聚丙烯塑料安瓿专利纠纷”一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大冢制药的上诉请求,维持此前青岛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结果。
去年9月,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认为,湖北科伦所生产的“聚丙烯塑料安瓿小水针”侵犯了该公司的“新型塑料注射安瓿”实用新型专利权。大冢制药有限公司是一家中日合资的制药企业。其主营产品跟科伦药业相同,均是大输液。
随后,大冢制药以此为由向青岛中院提起诉讼,诉讼对象为湖北科伦和其母公司科伦药业。而科伦药业却表示,“聚丙烯塑料安瓿小水针”系湖北科伦独立研究和开发,具有完整知识产权。
多方调查后,青岛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科伦药业的“聚丙烯塑料安瓿小水针”产品与大冢制药“新型塑料注射安瓿”不属于等同特征,不在大冢制药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驳回大冢制药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大冢制药向山东省高院提起上诉。山东高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遂驳回大冢制药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科伦药业称,湖北科伦制造的塑料安瓿产品采用BFS三合一无菌生产技术,已于今年6月上市。它具有产品质量安全性高、易于使用、节能环保、标识清晰、抗压且便于物流转运等优点。
“后续产品已形成梯队,会在未来二到三年陆续上市。”科伦药业称,其看好塑料安瓿小针包装在国内市场的发展前景。
公开资料显示,科伦药业生产和销售包括输液、粉针、冻干粉针在内的共计551个品种912种规格的产品,是全球最大的大输液专业制造商和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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