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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3分钟熄火”当明确不适用范围

2013年10月25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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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加拿大“停车熄火”规定在越来越多城市迅速推广,是因为可操作性很强,由谁负责监督、怎样算违反,以及违反后如何处罚、如何投诉,甚至罚款用度,都有详细明示。

  24日下午,北京针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关于“提倡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3分钟以上,熄灭发动机”,多数听证代表赞成。

  支持这一条款者认为,怠速熄火可减少油耗和尾气排放,环保意义重大;有保留意见者则指出,北京冬季寒冷,市区交通拥堵严重,频繁怠速熄火、重启,不仅对车辆构成伤害,且同样会产生新的尾气、噪声污染问题,一旦熄火后点不着,还可能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率。

  “停车熄火”真的很难吗?

  加拿大大部分国土纬度高于北京,气候也普遍更加寒冷,但加拿大联邦资源部经研究后发现,汽车熄火后重启,时间一般不会超过30秒,而过长时间的空转,反倒会损害车辆引擎。这表明在技术上,“停车熄火”并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加拿大联邦、省两级政府目前均未制订有关“停车熄火”的法规,但许多城市通过市政附例的形式制订了“停车熄火”的强制性规则,如在东部城市多伦多,市政附例规定每60分钟内停车不熄火超3分钟,最高罚款将达125加元(每加元约合人民币6元);西部城市兰里,市区内引擎停车空转超3分钟,罚款60加元,61天内不缴款,罚款涨至100加元。

  加拿大是联邦国家,市镇是三级政府中最低、也是权力最小、财力最单薄的一级政府,许多被称作“市”的地方,面积、人口远不如北京一个街道办事处,其通过的城市附例,有些尚不能和警方通联,执法存在一定难度。即便如此,大多数实施“停车熄火”城市附例的地方均反映,实施后停车不熄火现象大为减少。正因为行之有效,这项规则才在越来越多城市迅速推广(西部的卑诗省,实行这一规则的城市已占1/4)。

  之所以能够贯彻、推广,关键在于附例“级别”虽低,可操作性却很强,由谁负责监督、怎样算违反,以及违反后如何处罚、如何投诉,甚至罚款用度,都有详细明示。从目前看,北京市即将听证的“停车熄火”条例在这方面存在一定缺陷,最关键的在于缺乏强制性和可操作性,短短几句话中充斥“提倡”、“鼓励”等非确定性词语,却偏偏疏漏了监管主体和处罚细则。

  可操作性的另一个关键,是明确规则的不适用范围。在加拿大许多城市的相关附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不适用附例的场合、条件,如交通堵塞中等候的车辆、正在上下客的车辆、因避让消防等优先路权车辆而不得不靠边停驶的车辆,一些高寒城市也规定,在气温低于某个标准后,“停车熄火”附例会放宽或不适用。北京冬寒夏热,四季分明,加上市区高峰拥堵极为严重,倘不考虑周全,“停车熄火”将很难贯彻。

  北京市在制订相关细则时,也应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避免“用力过猛”。

  □陶短房(学者)

  相关报道见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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