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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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3年10月25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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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橱窗内报纸何时更换?

  报刊橱窗的设立,为市民读报提供了便利。但是位于地铁八宝山站附近的一处报刊橱窗内,报纸已经近一年未更换了。

  这处橱窗位于地铁八宝山站D出口南10米处,笔者每天上下班都路过。经过风吹雨打,橱窗玻璃上已有很多污点,橱窗内还落了不少尘土。

  橱窗内的《石景山报》虽然张贴整齐,但出版日期为2012年11月26日,距今快一年时间了。经过日晒,报纸明显泛黄。笔者还注意到,这两组橱窗内张贴的报纸多为重复的。

  为什么按时出版的报纸不能按期更换呢?退一步,无法保证每期更换,按月更换总该可以吧。既然设立了报刊橱窗,就不能没人管理维护,否则就是浪费。

  据笔者观察,除了地铁八宝山站外,晋元桥南侧两处橱窗、苹果园南路东口附近两处橱窗均有此情况。□辛盆(市民)

  新旅游法需要给游客提供方便

  国庆节之后,我在南京跟团去东南亚的柬埔寨旅游。在柬埔寨旅游期间,领队与导游均按照新旅游法的要求,不带领旅游团逛店,也不组织自费项目,一切按照合同办事。但是,也发生了让团员十分为难的事。

  有一天晚上,导游宣布第二天去游览“崩密列”,多数团员都参加活动,但是有四位来自其他城市的团友却不能参与。不是他们不愿意,而是他们报团的旅行社没有这个旅行内容。

  在此说明一下,多年来,去境外旅游除了旅行社单独组团,多数是接受报名的旅行社向组团社提供名单,由组团社进行“拼团”,并且将其发往境外的地接社。

  这四位团友立即对领队与导游说,希望报名参加,并且补足所有的费用。但领队与导游协商之后说,按照新旅游法的有关规定,团友临时增加自费的旅游景点,需要向报名的旅行社提出申请,并且修改合同;接着,由该旅行社将这些信息发给境外的领队与地接社和导游。

  4位团友一听,立即就傻眼了,这么来回折腾,得多少精力与时间?他们只好放弃。希望有关方面关注这一点,适当给领队与地接社和导游的临机处置权限。只要阳光操作,监管到位,就能兼顾各方的利益,并且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湘军(职员)

  “铜人”拉游客照相涉嫌敲诈

  据报道,北京南锣鼓巷北口,三名浑身涂满古铜色的年轻人穿着北京长褂,手拿纸扇,摆着各种姿势吸引游人,并招呼游人与其合影。一些游人好奇,与“铜人”合影后,被“铜人”追着要钱,并出示一张纸:“我是聋哑人,合照一次10元”。

  “铜人”是否真是聋哑人,游人无法核实。就算是聋哑人,也得依法行事。如果是一种经营行为,就应该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明码标价,事先告诉游人合影需要收费。没有合法的登记手续,又不向游人公示照相需要收费,照完相后才追着要钱,是一种强制收费,而且已经涉嫌敲诈。

  北京是国际旅游名城,出现“铜人”与游客合影后强制收费的现象,损害北京形象,有关部门应该管一管了。□吴文元(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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