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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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3年11月08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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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强卖塑料袋涉嫌强迫交易罪

  北京海淀区健翔桥综合交易市场管理方强行向商户销售不达标塑料袋,为了达到长期销售的目的,每天派出保安进商店、摊位检查袋子使用情况。市场管理办公室一负责人警告记者,“你不要自行在我们市场买卖袋子,必须要经过我,不然抓到了没收罚款,而且还要揍你。”(11月7日《新京报》)

  塑料袋不达标,工商部门有必要进行查处、整治。另外,对于市场强卖塑料袋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商户的自由选择权,而且容易激化商户与管理方的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该市场以暴力手段威胁商户必须使用自己提供的塑料袋,并且都比外面市场上的贵四五块钱,每天销售塑料袋在1500元至2000多元。显然,市场管理方的此种行为,非法获利数额较大,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牟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十分明确,涉嫌强迫交易罪。

  对此,警方应主动出击,严厉打击市场管理方强迫交易的行为,保证商户的利益,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韦凯中(法律工作者)

  学生叫外卖也要受处罚?

  据报道,民大附中贴出通告,严禁学生购买外卖。如果发现违规,抓到后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全校通报,两次以上通知家长并给予相应处罚。

  校方对这一规定解释说:“防止学生误食不合格、不卫生食品等造成意外后果。”而学生认为,学校食堂的饭菜实在难吃,不得以才叫外卖。

  学校禁止学生叫外卖,既无法律依据,也没什么道理。学校可以倡导学生在校内食堂用餐,尽量不要外卖,同时提醒学生注意外卖食品的卫生,但不能作为一项纪律来制约和惩罚。

  其实,要让学生不叫外卖,唯一的办法是办好学校的食堂,多研究学生的口味,并经常听取他们意见。□吴文元(市民)

  人行道不能被随意侵占

  如果你正行走在闹市区的人行道上,突然被冰冷的栅栏拦住,是否会觉得很不可思议?这样的情况就真实地发生在我上下班必经的道路——和平里北街上,此路北侧中段有一家单位用铁栏杆将门前的空地包括人行道一起拦起来,占为己有,足有两百米长。行人走至此路段,都不得不与自行车“抢夺”自行车道。

  上个月,我目睹了这样一幕:一个老人经过此处,由于腿脚不方便,后面的骑车人为了避让,只好放慢速度,但有两个急着上班的中年人实在等不及了,从一堆自行车里“突围”,结果不小心将老人剐伤了。老人倒在地上半天起不来,急得大家团团直转。大家都把怒气撒在这家“霸气”的单位上,“凭什么把人行道围住?!”“怎么就没有人管管?”

  经了解,我发现,和平里北街周边大部分都是居民区,老人很多,但他们都十分畏惧经过这段道路。希望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占道单位能将人行道归还市民,确保市民出行安全。□赵华夏(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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