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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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办托管班,应纳入学校考核

2013年11月10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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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下午放学孩子没人接”的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北京市教委日前对媒体表示,学校可以在下午3点半至5点间组织兴趣班和社团活动,所有活动经费由政府买单。“课后兴趣班绝对不能办成课后辅导班,必须是各种文体兴趣小组活动”。

  学校自办托管班,家长们以后不用再将孩子送到狭小拥挤的民办托管班,他们从此可以在宽阔的学校操场上奔跑,这真是让家长解放,让孩子受益的好政策。

  不过要注意到,教委的表述是学校“可”办托管班,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学校也可以不办呢?虽说办托管班由财政买单,学校还可引入具有资质的社会企业,学校不用掏一分钱,增加额外的人手。但是,自办托管班无疑打破了目前统一时间放学的做法,给学校管理带来难度,所以,一些学校或许不愿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此前,教育部门推动校园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不是就遇到这种情况吗?虽然由政府买单甚至奖励,但大多数学校还是不愿将体育设施对外开放。那么,未来的自办托管班是否也会面临同样尴尬?

  要想学校自办托管班的政策惠及所有学生家长,应将此纳入对学校的考核,明确如果家长有要求,学校不得拒绝,托管班办学质量,与校长考评挂钩,对于那些托管班办得好,办得有创意,有水平的学校,应公开予以嘉奖。

  □周立才(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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