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2:书评周刊·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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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犀利,不专业

2013年11月16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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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评人说】 

  刘仲敬的豆瓣ID是“数卷残编”,被网友昵称为“数卷阿姨”,她做过法医,翻译过休谟大部头的《英国史》。刘仲敬在豆瓣以渊博著称,但对民国史似无深入研究。这本书其实只有一个条目,那就是“民国”,他以宪法与国会的大“串烧”展现了法律意义上的中华民国。

  她在《民国纪事本末》后列的参考书目中,多是杜赞奇《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这类研究性著作,及芮施恩《一个外交官使华记》这种常见的回忆性资料。刘仲敬将这几十种书统称为“参考文献”,而事实上,其中能称为文献的寥寥无几。附录中列有郭廷以《中华民国史事日志》,可知刘仲敬著书时当是以此书为底本,依照表现宪政历程的主旨,进行了增删。

  作者自谓本书填补了民国宪制演变史的空白,梳理了历次制宪、历届国会。其实民国立法史、国会史的著作已有不少,荆知仁《中国立宪史》、张朋园《中国民主的困境》即是相关著作中的佼佼者。本书除了写作方法上的创新外,真正的意义在于作者一些犀利的观点表达。如论及1924年,北大四十七名教授上书,要求政府无条件承认苏联一事时,刘仲敬写道:“顾(维钧)、王(正廷)以建交为饵换取收回外蒙,激进学人乃欲胁本国政府主动放弃唯一外交底牌,岂止书生误国?”同时孙文又欲借苏联力量发动革命,以至北洋政府不得不承认苏俄,以避免内乱的发生。刘仲敬感慨地说:“家有逆子,自难耀威于外”。全书中论一事而用三页篇幅的,唯有张作霖在苏联大使馆逮捕李大钊一事。

  因为作者不是专业研究者,以至在一些细节上出错。书中说,“鄂州首义约法、民元约法皆公手定”,这里的“公”指宋教仁。《鄂州约法》确是宋教仁起草,但现在的研究已经证明,先后参与制定《临时约法》的23名代表和议员中,并无宋教仁。参议院组织起草《临时约法》时,宋教仁已不在南京。宋教仁的思想影响到《临时约法》不假,但无论如何算不上“手定”。

  □书评人 启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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