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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万干部违反八项规定

查处公车违规4800多起;各省份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万余起,处理16699名干部

2013年11月19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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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9月30日,各省区市共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839起,其中公车违规最为集中,占比达32.69%;16699名干部被处理,其中3721人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乡科级干部违规最多,在16699名被处理干部中,乡科级占96.29%;在3721名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干部中,乡科级占95%。至12月4日,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将满一年。昨日,中纪委监察部官网发布了“各省区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通报了上述消息。

  查处公款吃喝达820件

  汇总表将违反八项规定的14839个案件分为七大类,其中“车轮上的腐败”,即违反公车使用规定案件最多,达4851件,占比达32.69%;其次是“公款大吃大喝”,共820件,占比5.53%;“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共688件,占比4.64%。

  自9月6日起,中纪委监察部官网开通“曝光台”,陆续发布了各地查处的160余起典型案例。从中可“反馈”出违反公车使用规定的各类情形。

  有的公车私用,如福建龙岩市地税局原副局长张桂荣使用公车前往外省,参加女儿订婚仪式,现张桂荣已被免职;有的超标准配车,如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未经批准,擅自购置2辆超标本田雅阁轿车,且在多次核对车辆信息的过程中,始终瞒报;有的不仅违规用车还引发了交通事故,如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某正县级干部公车私用肇事,致一人死亡,受到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

  【焦点 】 1

  【焦点 】 2

  村官成违规“重灾区”

  对于16699名被处理干部和3721名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汇总表细化了级别,分为地厅级、县处级和乡科级。结果表明,违规级别呈“金字塔”结构。乡科级最多,其次是县处级,地厅级最低。

  例如在16699名被处理干部中,乡科级16080人,占比96.29%;在3721名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干部中,乡科级3535人,占比95%。公款大吃大喝、违反公车使用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七大类中的每一类,乡科级也都高居榜首,违规人数最多。

  中纪委监察部官网“曝光台”发布的160多起典型案例中,也多见乡科级违规案例。2013年6月,四川平昌县纪委印发了《关于治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宴客敛财的通知》,平昌县江口镇人民街居委会主任牟江与江口镇党委、政府签订了保证不宴客承诺书。但当月29日,他以搬新房、孩子满月等名义,在该镇某宾馆大办宴席,共设宴31桌,收受礼金4.11万元。

  ■ 追访

  为何刹不住“车轮腐败”?

  “查得紧、罚得重”,为何“车轮上的腐败”现象依然痼疾难除、势头不减?记者调查发现,其背后普遍存在三种心理:

  首先是侥幸心理。江西南昌市纪委副书记李紫敬结合自己查办的案件经历分析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很多机关、国企的公务车与私家车样子差别不大,群众分不清,纪检部门人手少,他们认为公车偶尔私用不可能天天监控到。二是有些领导干部认为自己有权力,即使被发现也能“摆平”。三是依然有少部分干部认为,中央抓“车轮上的腐败”只是一阵风,对八项规定的长久性、持续性认识不到位。

  其次,公车乱象更深层的是特权心理作祟。一位不具姓名的公安机关纪检部门负责人说,在很多人心中,公车已经成为领导干部一种身份的象征。“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在左邻右舍、亲戚朋友间是身份的炫耀。‘有面子’‘有感觉’的心理说到底是官僚主义、享乐主义思想在作怪。”

  第三就是部分公职人员贪占便宜心理。中部某地区某省直机关一位处级干部2012年到基层挂职任副县长,县里给他配了一辆公车,平时周末县里没有公事,他就自己开公车回家,来回约600公里。他坦承:“算上油费、过路过桥费,一趟要花800多元。我每月工资才2000多元,要是自己的车,谁会舍得这样用车。”

  湖北省政协常委、“公车改革专家”叶青指出,目前我国全口径的公车存量达到几百万辆。中央自2011年4月起专项治理以来,全国已处理公务车辆近20万辆。这些巨大的数字说明,如果不最大限度减少公车,监督的广度和深度都无法覆盖庞大的公车数量。

  李紫敬表示,公车改革最终方向是逐步取消公车,除保留少量特种车,其他的公车都可以考虑采取货币化。权宜之计也可以采取广东佛山、中山等地做法,在公车贴上特别醒目的统一标志等,这种做法既成本低,也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广泛监督。 据新华社

  点评 1

  治三公腐败要强化“过程监督”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说,如何治理三公腐败,各界已经提出不少建议,“抓源头,制定严格的公共财政制度;制度化,细化”。

  王锡锌表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这表明,制度化治理三公腐败已经提上日程”。

  他建议,还应强化“过程监督”,“引入群众监督、加强舆论监督,让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纪检监察利器,形成对三公运行过程的立体监督”。

  点评 2

  对乡科级干部监督不到位

  “乡科级干部违规最多,这说明权力运行体系的神经末梢出了问题,对基层政府的监督不力。”北京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彭真怀说。

  他认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土地、矿产等资源价值激增,使乡科级干部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但与此同时,乡镇纪检监察力量薄弱,不少乡镇纪委只有纪委书记、纪检干事两个人,加上农村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社会”特征,导致对乡科级干部的监督不到位。

  “政策自上而下贯彻执行,越往下,传导力越小”,王锡锌认为,“乡科级干部违规多,表明中央政策如何真正落地,还需要重视。同时也暴露出,对村官的监督环境不够”。

  据中纪委监察部官网“曝光台”显示,在违规的乡科级干部中,就有纪检干部。例如2月25日,重庆丰都县十直镇纪委书记在县贵宾楼酒店,为其子操办婚宴66桌,并邀请镇政府职工和部分村干部参加并收受其礼金。

  彭真怀强调,虽然汇总表显示,违规干部的级别呈现“金字塔”结构,地厅级违规干部最少,但并不表明越往上越廉洁,“一些高层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比较隐蔽,比如宴请就搬到了会所里”。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姝(除署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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