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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陷重围的变法

2013年11月26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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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突破宿命(24)

  1898年9月24日,戊戌变法被镇压后的第四天,李鸿章会见伊藤博文。伊藤说:“治弱国如修坏室,一任三五喜事之徒,运以重椎,絙以巨索,邪许一声,压其至矣!”李鸿章对此十分赞同,他说:“侯言良是。”(胡思敬《戊戌履霜录》)“三五喜事之徒”的考语,代表了相当大一群旁观了这次维新变法运动的外国人的普遍观感。

  戊戌变法是如何失败的?检视这段历史会发现,导致其失败的或许正是变法者及其激进手段本身。

  这场变法,从1898年6月11日颁布的《明定国是诏》开始,到9月21日被强行喊停,总共103天,此期间发出的变法诏令居然超过了110道,涉及了政治、经济、军事、文教等方方面面,并且都缺乏操作细则。

  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皇帝的方向是正确的”,但是他的团队“缺乏工作经验,他们简直是以好心肠扼杀了进步——他们把足够9年吃的东西,不顾它的胃量和消化能力,在3个月之内都填塞给它吃了”。(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

  如此“维新”,不仅难以落实,更大的危害还在于破坏了本就极为稀缺的中央权威资源,加大了离心倾向。

  例如,变法中裁撤了多个行政部门,涉及近万人,却根本没考虑过安置分流计划。根据后来的直隶总督陈夔龙回忆:“连带关系因之失职失业者将及万人,朝野震骇,颇有民不聊生之戚。”(《梦蕉亭杂记》)“此诏一下……人心惶惶,更有与新政诸臣不两立之势……(改革者)如投身于重围之中,四面楚歌,所遇皆敌”(梁启超《戊戌政变记》)。

  《剑桥中国晚清史》对此评论说:“这种激进的倾向不但与大多数政府官员的意识形态立场背道而驰,而且也同几乎整个官场的既得利益发生冲突……变法运动的惊人速度和它日益增长的激进倾向造成了普遍的忧虑和不安气氛,致使变法维新运动很容易被看成要无区别地摧毁一切现成秩序。”

  康有为等表现出了强烈的唯我独“改”意识,乃至造成自我孤立。他们将精力集中于行政架构的重组及权力的重新分配,一方面,是光绪身边的谭嗣同、刘光第、杨锐、林旭四位新晋的军机章京,他们虽然没有足够的时间掌握实权,但其已经表现出绕过现有体制、另起炉灶的架势。另一方面,并未进入决策圈子的康有为,不甘寂寞,多次要求设立“制度局”,彻底踢开现有的组织体系。康宣称不开制度局,新法就无法推行下去,甚至开始诉诸越来越戏剧化的偏激言辞,如“杀二品以上阻挠新法大臣一、二人,则新法行矣。”最后终于走向极端:他与谭嗣同开始谋划军事政变,“围园杀后”。对此,倾向新政并践行的两江总督刘坤一痛斥道:“召外兵以启内衅,如汉之董卓,魏之尔朱,宗社为墟,可为殷鉴。”

  这些激进做法将几乎各方都推向对立面,促成了各种反对力量的集结,从一场低效的儿戏变成危险的搏命,不仅令时人普遍质疑其维新的动机、葬送了戊戌变法本身,而且还葬送了改良主义本就薄弱的公信力,为暴力“革命”提供了最好的理由。

  戊戌的真正可悲之处,一是改变了体制内的力量对比,导致此后数年中,“权争”成为体制内的主要工作,也正是因为权争的需要,开启了中国近现代不切实际和不择手段的痞子运动的魔盒。

  □雪珥(改革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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