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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取消“省三好”评选

省教育厅称基层教育部门可自行决定是否评选“三好学生”

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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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许路阳)浙江今后将不再评选中小学校的省级“三好学生”。昨日,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证实此事。但其表示,至于基层教育部门是否仍然评选各自的三好学生,由其自行决定。

  “基层反映目前省里评选、评先、评优太多了,最好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昨日,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方天禄解释,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从基层教育部门得到这些反馈,于是,便提出一揽子调整方案。

  2008年,浙江就已取消省“三好学生”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将省三好和高考优惠“脱钩”,减轻了人们的质疑,那么,这次干脆取消是否代表省教育厅不认可“三好学生”代表的价值取向?对此,方天禄回应称,取消省三好只是这次简政放权的综合方案之一,省教育厅并未特殊对待,“也没有说这种评价不对。”

  方天禄介绍,这次取消的只是省一级“三好学生”评选,而像基层教育部门是否仍然进行“三好学生”评选,将由基层自行决定。

  ■ 背景

  多省份取消三好生加分

  “三好学生”对于中小学生而言,并不陌生,早在上世纪50年代初,就开始评选。实施加分政策后,原国家教委就收到下面反映,发现执行中存在问题。“在实践中,发现认定的标准不太清晰,高校不大相信中学推荐的人选,大家都各自出题考试,后来有高校建议,干脆取消算了。”原国家教委的一名学生司司长此前向新京报记者回忆,“但老师家长都反对,说有问题就解决问题,没必要一刀切。”

  随着高考加分项目“缩紧”,浙江、河北、云南等省份已经取消“省三好”的加分优惠,一些学校也取消评选各自范围的“三好学生”。

  ■ 观点

  教育部门不能主导学生评价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曾参加过一个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那个学生的论文就专门研究“三好学生”评选,并得出结论:一般家庭掌握权力时,就能更容易获得“三好学生”称号。

  昨日,通州一中学副校长周女士认为,不应取消“三好学生”评选,“我认为评优是对走在前面的学生的鼓励和肯定,一个社会不能变成你好我好大家好。”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不能让教育行政部门去主导评价学生,而要让老师、学校自主评价,此外,在设定评价标准时,不能单一化,要允许、鼓励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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