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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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3年12月12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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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假证妈妈”法律该多点温情

  为孩子上学凑“五证”,却因暂住证、“老家无监护条件证明”不合格而卡住,心急的曹海丽打起了假证的注意,结果在交易时当场被抓。昨日,被媒体称为“假证妈妈”的曹海丽,在昌平法院受审时认罪,检方当庭建议对“假证妈妈”判处缓刑。

  任何理由都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买卖假证,当然要受到法律制裁,但检方建议对“假证妈妈”判缓刑,感慨之余也让人感受到了法律的一丝温情。

  “假证妈妈”违法,确实有值得同情的地方。办个借读证需要5个证明,是否有必要让人怀疑。当她无力通过正当手段,帮孩子获得城市借读机会的时候,要想孩子的未来不被耽误,剑走偏锋就成了最后的稻草。其犯罪动机和那些利用假证牟利的完全不同。

  检方的缓刑建议,得到很多人的赞同,大家也都是考虑到“假证妈妈”现实中的无奈。当然,具体怎么判还要法院最终决定。

  □晴川(职员)

  “能肌注不输液”有利患者“监督”

  昨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姚宏文说,我国城乡居民用药知识普遍匮乏,用药行为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他公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合理用药十大核心信息。其中,一条“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引起热议。

  过去,“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这种信息只“专供”给医生,怎样用药是医生的事。现在,同样的信息向社会发布,是一种进步。这种做法并不是什么发明,在新加坡和英国等一些发达国家,政府同样会颁布类似信息。

  有了用药原则的信息指导,意味着普通人有了更多参与评价和监督的机会。未来,在就医过程中,医生们很可能会因此听到一些新的声音:“输液?难道不能肌注吗?”那种“我决定你听话”的医疗模式,将面临挑战。患者知道得更多,医生的处方用药必将受到制约。为什么要采取一种用药途径?医生必须拿出更客观可靠的临床证据来说服患者。这将有利于增强规范用药的意识,减少滥用药物的行为。

  □吴帅(医生)

  “双簧式罚款”被拆穿了怎么办

  据《大河报》报道,河南汝南县某中学新校长为整顿校风与学生家长“演双簧”重罚学生:课堂上吃瓜子罚100元,课下吸烟一次500元,溜出校园上网吧罚1000元……但学校罚款以后,又偷偷背着学生把罚款退还给了学生家长。

  学校前面罚款,家长后面收钱,而被蒙在鼓里的学生,却因为罚款得到了教育,也开始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表面看上去这是一种很聪明的教育方式,体现了学校管理者的教育智慧。但事情真的这么简单吗?

  有些学生因为被罚款太多,罚得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罚得连去学校的勇气都没有了,干脆生出了退学的念头,这是不是一种适得其反?另一方面,“双簧罚款”迟早会露破绽,会穿帮,当学生识破学校和家长共同编织的谎言,学校老师和家长的诚信形象在孩子们的心里将会大打折扣,甚至给他们留下只要能够达成目的,就可以撒谎、欺骗的不良启示,这是不是得不偿失?

  □苑广阔(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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