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论
什么事再大也大不过人命,拯救危在旦夕的老人,比疏导交通要重要得多。
1月3日,在长沙市雨花区曹家坡路曙光路口,78岁的老人突然晕倒,路人都不敢去扶。一女孩求助正在附近执勤的交通辅警叶林锋,叶立即赶过去扶起老人,叫同事开来警车把老人送至医院,老人及时获救。当时,雨花区交警大队正在查岗,叶林锋恰好因离岗被记过。(1月4日《长沙晚报》)
执勤期间救他人于危难,没想到得到的却是一纸处分。虽然叶林锋很豁然,“救人事大,被记过没关系。”但作为旁观者,实在觉得难以理喻。
交警执勤,疏导交通固然重要,但是作为警察,他的职责不只是管交通,任何民众的求助,他都有帮助的义务。当二者出现冲突时,衡量哪个要优先处理,就是根据事情紧急与重要程度,灵活处理。
显然,什么事再大也大不过人命,拯救危在旦夕的老人,比疏导交通要重要得多。交通拥堵,过一阵子可以疏通,老人一旦耽误了抢救,后果将是无法挽回的。所以,叶林锋在接到求助后离岗扶老人,完全处理得当。
实在弄不懂,雨花区交警大队为何要处分叶林锋,在处分之前,上级官员有没有把情况弄清,有没有听一听叶林锋的辩解?交警内部的管理规定当然是要执行的,但这样的执行不能太死板、机械。据悉,叶林锋所在单位正在帮助其申请撤销处分。我看处分不但要撤销,更得给叶林锋一个大大的嘉奖才是。
□陈维(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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