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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股论市
奥赛康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新一轮IPO改革的失败。因为新一轮IPO改革仍然没有改变新股“三高”发行问题,而且还引发了老股转让问题。
1月10日原本是奥赛康新股发行的日子,不过,当天凌晨该公司发布紧急公告称,考虑到本次发行规模和老股转让规模较大,公司和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出于审慎考虑,经协商决定暂缓本次发行。
奥赛康暂缓新股发行,这是IPO重启以来的第一例。虽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奥赛康暂停新股发行不是被监管部门叫停,但投资者还是相信这是“无形之手”作用的结果。
从奥赛康的公告来看,该公司之所以暂停新股发行是“考虑到本次发行规模和老股转让规模较大”的缘故,不过在投资者看来,这显然不是奥赛康暂停新股发行的唯一原因。根据奥赛康的新股发行安排,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A股,其中新股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老股转让不超过5000万股。而根据该公司最终确定的72.99元的发行价格,公司控股股东直接套现31.83亿元。
而除了老股的转让规模巨大之外,该公司的高价发行同样引发质疑。该公司新股发行价格高达每股72.99元,发行市盈率达到67倍,这是市场所不能接受的。舆论方面因此将奥赛康称为是“海普瑞第二”。
应该说,奥赛康暂缓新股发行是市场乐意看到的结果。不论暂缓的原因是什么,它都暴露出IPO新政所存在的问题。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新一轮IPO改革的失败。因为新一轮IPO改革仍然没有改变新股“三高”发行问题,而且还引发了老股转让问题,这一问题甚至引发舆论方面对其违法的质疑。再结合1月13日到17日这个交易周共安排33只新股发行的事实来看,所谓的新股市场化发行,由发行人自主决定发行时机,已沦为了一种不顾市场承受能力的抢钱运动。实际上,目前A股市场需要暂缓发行的不只是奥赛康这一家,而是所有的IPO公司。毕竟目前的IPO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与“新国九条”的精神背道而驰。
比如,由发行人自主决定发行时机而引发的新股扎堆发行,这突出的是为融资者服务,并因此导致了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又如将新股发行份额的60%甚至是70%通过网下发行向机构投资者与超级大户配售,这是公开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表现。再如,在网上新股发行的申购中,将沪深股票市值分开计算,市值申购实行“先缴款再配号”的做法,这实际上是人为限制中小投资者参与新股申购。
因此,IPO新政有必要作出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实际上,今年1月6日证监会还在部署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的工作,肖钢主席表示,要抓住落实“新国九条”契机,结合行政许可的清理工作,全面清理证监会系统现行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内部工作指引等,对照“新国九条”的要求,进行修改、补充、整合、完善。而基于中国股市的现实情况,对IPO新政进行修改完善,这无疑是证监会落实“新国九条”的当务之急。而在此之前,暂缓包括奥赛康在内的所有IPO公司的新股发行都是必要的。
□皮海洲(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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