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20日起实施,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不调整
新京报讯 (记者蒋彦鑫)北京市发改委日前消息,为疏导北京市燃气发电价格矛盾,自2014年1月20日起,北京非居民电价每度电平均上调6分钱,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不调整。
涨价之后,一般工业用电在尖峰时期,一度电约1.5元左右;高峰时段一度电1.37元左右;平段一度电约0.8元左右;低谷时段0.37元左右。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北京加快压减燃煤促进大气质量改善工作方案,“十二五”期间,北京燃煤电厂全部“煤改气”,建成四大燃气热电中心。目前,东南和西南热电中心已建成投产,其他热电中心也将陆续投产。由于燃气发电成本要高于煤电成本,因此适时疏导燃气发电价格矛盾,对加快城市能源结构调整、改善大气质量、保障能源安全至关重要。
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燃气发电成本若全部一次性通过电价疏导,电价上涨幅度会较大,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按照电价逐步疏导的思路,这次北京非居民电价每度电上调6分钱,同时还要完善财政补贴政策、提升电网热网调度效率、促进企业降本增效等综合措施,保障全市电力、热力的稳定安全供应。
在调整电价的同时北京还对销售电价结构作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充分发挥峰谷电价的调节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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