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7:爱之书·修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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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能力 给予要比索取和接纳快乐

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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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插图/高俊夫
《爱的艺术》

弗洛姆 著 李健鸣 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11年7月

  婴儿时期的爱遵循这个原则:“我爱人,因为我被人爱。”成熟时期的爱则遵循这个原则:“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不成熟的爱是:“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

  在爱情生活中,是不是只爱自己的“心上人”,而不爱其他人呢?这是爱情的排他性,人们总是把它理解为“独占爱恋”,这甚至成为人们爱得轰轰烈烈活得潇潇洒洒的一个最直接有力的证据。然而,在《爱的艺术》的作者艾利希·弗洛姆看来,这样的爱简直就不是爱。

  弗洛姆写道:“如果一个人仅仅爱对方一个人,对其他的同伴漠不关心,那么,他的爱并不是一种爱,而只是一种共生性的依恋,或者是一种扩大了的自我主义。”对于“自我主义”,弗洛姆继续解释道:“他们是臭味相投或者亲密无间的两个人,通过从单独的一个人发展成两个人以解决孤独和空虚的问题。他们虽然有了克服孤独感和空虚感的经验,但是由于他们离群索居,疏远了其他人,因此他们相互之间仍是孤独和空虚的,乃至双方慢慢疏远;他们结合的经验只是一种错觉。”

  爱情排他性的问题寻常但总被误解,弗洛姆以此表明爱并不是由对象构成的,而应该由爱的能力构成。这正是《爱的艺术》这本书所着重探讨的主题。大多数人把爱简单地看成是被爱的问题,男人追求成功,女人追求美丽,在面对怎样被爱、怎样得到爱、怎样变得可爱等问题时,却没有意识到爱本身,“没有把爱看成爱人及自己有无能力爱人的能力的问题”。即便如此,弗洛姆并不提供恋爱宝典,他强调爱对人类生存的必要性,需要知识和努力。

  在弗洛姆看来,爱是一种积极的活动,其主要特点是“给予”而非“接纳”。真正理解、学会爱的给予,正是每一个人不只是爱情中人需要积极面对的课题。

  对于这一课题,弗洛姆强调“给予”所产生的积极力量:“给予要比索取和接纳快乐,这并不是因为它是某种东西的丧失,而是我的活力在给予的行为中表现出来。”正是在给予的行动中,人们能体验到自己的力量、财富和潜能,这种体验使人感到快乐。就爱而言,通过给予和分享,爱成为了“一种能产生爱的力量”。此时,爱也随之开启了心灵空间的良性循环。

  除了给予,爱的积极特征还包含了爱的一切形式所共有的某些基本因素,包括“关心”、“责任感”、“尊敬”和“了解”。这其中,责任感是需要加强修习的重点,正如弗洛姆所揭示的:“今天责任感常常指的是职责、即外界强加于人的某种东西。然而,责任感,在它的本质意义上,是一种完全自愿的行动;它是我对另一个人直接或间接的需要做出的反应。”

  爱的积极性要素之外,需要提出的是,一个人爱的能力与其自身的成长过程紧密联系在一起。对于这一点,弗洛姆有一段简短而精妙的论述,他说:“婴儿时期的爱遵循这个原则:‘我爱人,因为我被人爱。’成熟时期的爱则遵循这个原则:‘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不成熟的爱是:‘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

  在爱的能力的提升中,爱的信念最终被突显出来,“就爱的关系而言,最重要的是一个人要对自身的爱有信念,对于别人身上产生爱的能力要有信念,以及对爱的可靠性要有信念。”至此,弗洛姆对爱的诠释趋于完满,他探讨爱情,不过是要释放人与人之间相爱、互助、保持信念的巨大能量,目的是拥抱人类和整个世界。

  “对别人有信念,最后会导致对人类有信念。”弗洛姆写道。

  新京报记者 吴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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