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并不是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诞生影响了整体金融稳定,而是整体金融(至少是部分群体)出现了需求导致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出现,君不见在其出现之前银行理财产品仍然层出不穷乎?
近日,“取消余额宝”的声音甚嚣尘上。其理由大概如下:一是它抬高了整个中国实体经济、也就是最终的贷款客户的成本,而这一成本最终会转嫁到每个人身上;二是余额宝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典型的“金融寄生虫”,没有经过经营风险便获得暴利;三是像日本同样是高储蓄国家,但却不允许“余额宝”的出现。
客观来看,形容互联网金融产品是“毒瘤”、“吸血鬼”有些偏颇。一方面,声称互联网金融产品抬高了社会总体融资成本,是完全忽视已成水火之势的民间借贷;另一方面,纵然一些互联网金融产品抬高了民众理财回报预期,也只是对银行业固守存贷款息差稳定盈利模式的挑战而已。同时,日本没有“余额宝”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日本资金流向相对合理,经过上世纪80年代房地产泡沫后,资金致力于向出口型企业提供服务。
鉴于此,我认为并不是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诞生影响了整体金融稳定,而是整体金融(至少是部分群体)出现了需求导致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出现,君不见在互联网金融产品出现之前银行理财产品仍然层出不穷乎?
那么,究竟是由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出现给予了社会较高的投资回报,以至于银行必须抬升存款利率进而将相应成本转嫁给贷款企业,还是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到来将倒逼银行调整业务模式,寻求更多元化的经营方式呢?
我认为,过往银行依照较大的存贷款息差维持业务增长的业态模式必然会受到挑战。自金融危机以来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众多实体经济行业发展缓慢,而与此同时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却日渐提升。
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无论总体经济形势如何,银行在旧有秩序下更注重风险控制,而非多元化业务类别。银行寄希望于死守存贷款息差攫取财富,既不正常,也不能帮助整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唯有更合理的贷款分布,更合理的贷款利息收入结构方能在今后的竞争中争取主动。
进而言之,如果互联网金融产品能够倒逼银行改革业务模式,那对于中国实体经济而言,才是一个真正的促进。同时,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地带——民间借贷。近几年,为何全国各地民间借贷发展兴盛,很大程度上也是建立在传统金融机构贷款流向分布不均造成的。如果银行能够较为合理地分布贷款流向,或将有效压缩民间借贷的贷款成本,民间借贷的成本下降会反向降低整体融资成本,毕竟提高社会融资成本民间借贷才是最重要推手。
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是中国社会融资结构的特点。对于用款企业而言,更高的融资成本早已存在,只是其现于庙堂之外而已。而如果一个公信力更好,更容易监管的平台替代野草般的民间借贷业务,无疑对各方都是有利的。
因此我认为,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存在,可以促进传统金融体系、模式的改革,甚至有可能对利率市场化起到促进作用。同时,由互联网支付平台作为中转,向民众提供一个更为良好的投资平台,帮助大家尤其是缺乏专业理财能力的群体解决实际负利率问题,应该说是一件好事。
□温晓东(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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