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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时间”需要答案

2014年03月11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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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恒顺 全国人大内司委内务室

  人大观察

  昨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五位全国人大代表就“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回答记者提问。其中,北京电视台记者向王亮代表提出的问题是“除了召开全国人代会,代表的时间都去哪儿了”?

  想必这位记者的提问代表了很多人的关注,“代表的时间都去哪儿了”之问的本质,是对代表履职情况和履职成绩的关注。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通过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根据人民的委托履行职责,管理国家事务,是其法律义务和职责。但是,履职必须有基础、“接地气”,不能到了人代会上信口开河,不管是为民代言,还是建言献策,不管是参与立法还是参与监督,代表都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保障,不拿出一定的时间,履职质量就不可能有保障。面对每年上百万件的信访案件,面对严重的雾霾侵扰和环境污染,面对众多的司法不公现象,对代表寄予厚望的民众当然有权利追问“代表的时间都去哪儿了”。

  对于自己的时间都去哪儿了,代表也需要不断反思和自问。代表多数是兼职的,日常工作任务繁重。但是,既然担任了代表职务,就需要拿出一定的时间,履行代表职责和为履职做准备。这就需要代表合理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履行代表职责的关系,要在做好本职工作之余,拿出一定的时间履行代表职责。

  只有代表为履行职责安排了足够的时间,才能不辜负选民的委托,才能在监督和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上有所作为,才能在为民代言、反映诉求方面让民众满意,自己的履职“成绩单”才能得高分,才能坦然面对选民“代表的时间都去哪儿了”之追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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