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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日债违约 律师称其涉“违规上市”

3月4日宣告无法到期全额付息;根据相关规定,超日太阳业绩达不到发债上市条件

2014年03月17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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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遇到不开心的事,我都是几分钟就过去了。但这一次,我急得视力越来越差,上网看消息看一会儿眼前就模糊了。”74岁的王英(化名)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王英是南京一名退休职工,前后共买了40多万元的超日债,让她急得“视力越来越差”的正是超日债不能按期兑付的消息。

  超日债是上市公司超日太阳(现名*ST超日)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8.98%,存续期5年。3月4日,*ST超日一则债券无法到期全额付息公告震惊市场。

  作为中国债券市场的首只“违约产品”,“11超日债”注定写入历史。此前,国内债市一直保持着“刚性兑付”的传统,这让众多投资者觉得投资债券几乎不会有任何风险,而这样的印象正在被打破。

  维权律师认为,在超日债违约背后,债券的发行方*ST超日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诸多疑点,超日债涉嫌违规上市。

  门槛1000元利率近9%

  据悉,在超日债之前,一些公司的债券也出现过类似危机,最后都以政府兜底收场。

  “我是看了电视的股评节目之后,才决定买超日债的。”3月14日,王英告诉新京报记者,“节目里的股评家说,超日债的利率高,也没有什么风险,适合中老年人。”

  2012年6月,王英在南京的一家证券公司买入了第一笔超日债。她说:“我比较了几种债券的利率,超日债的利息是最高的,接近9%,比银行存款利息高多了。”2013年3月7日,超日债第一次付息,王英拿到了6.5万元利息,随后卖出了部分债券。

  “去年价格跌到很低的时候,我本来是想割肉出来,当时亏损也就10万元左右,我后来发现以前有一些债券,最后也是政府兜底了,觉得应该问题不大,又在低点补了仓。”王英说:“我现在总共有40多万元在超日债上。”

  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国龙表示,从他接触的债民来看,大多数都是五六十岁,甚至六七十岁的投资者,因为相对于股票,债券往往被认为是低风险投资品。

  一位债券行业人士称,超日债的申购门槛为1手,面值1000元,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几乎没有门槛。再加上超日债的票面利率为8.98%,明显高于定期存款和理财产品,收益率直逼一些信托产品,这就导致该产品在发行之初曾颇受欢迎。

  超日债2012年3月7日正式发行,存续期限为5年,每年3月7日付息。投资者除了选择到期拿回本息之外,也可以选择在深交所将债券卖出,提前离场。

  2012年底,市场传出超日太阳董事长倪开禄“跑路”传闻,超日股票和债券双双下跌,超日债能否按期兑付利息成为投资者担心的问题。当时,有投资者组织起来前往有关部门上访。

  “这么大规模的上访,说实话,从我在上海证监局工作到现在的18年内,是第一次。我们肯定会特别重视。”2013年1月,上海证监局信访办主任钱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3年3月7日,超日太阳如期支付了超日债的首期利息。

  一年以后,按期付息的传统被打破。今年3月4日晚,超日太阳公告称,第二期利息无法按期全额支付,公司原本需要支付利息8980万元,但目前仅能支付400万元。

  这则公告,意味着超日债将成为中国债券市场上的首个违约产品。前述债券行业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在超日债之前,山东海龙、江西赛维、地杰通信等公司的债券都出现过类似的危机,最后都以政府兜底收场。

  这一次,政府没有出手。据报道,超日太阳公司所在地上海奉贤区政府原本已有两套重组、付息方案,但在3月4日上午的一次会议之后,当地政府觉得“风险太大”将方案否决。

  “这一天是我永远的耻辱日!”*ST超日董事长倪开禄在其微信空间里的发言被媒体发现,这位董事长写道,“成了全国第一人,羞愧难言,无地自容。”

  超日债被指“违规上市”

  2011年超日太阳由盈利转为亏损,2012年超日债正常发行,律师认为涉嫌违规上市。

  “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金融街一位债市分析师称:“投资资本市场本身就是风险和收益并存的,别拿着高收益的债券只顾着高兴,违约是规范市场和机构的第一步。”

  国内一家评级机构的相关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刚性兑付本身就是非常不正常的事情,只有违约发生了之后,大家才会真正重视风险。”

  与金融界的声音相反,维权律师们则有另一种视角。在他们看来,超日债涉嫌违规上市。

  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吴立骏认为,根据深交所规定,债券上市前的三个会计年度加总平均可分配利润不低于债券年付利息1.5倍。超日债2012年3月7日发行,4月20日上市,当时2011年的年报尚未披露,相关材料以2008、2009、2010年的业绩为依据,这三年恰好是超日太阳快速发展的三年。

  就在上市前的2012年4月17日,超日太阳发布了2011年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公司净利润由此前预计的8000万元以上,修正为亏损5853万元。但3天后的4月20日,超日债正常上市。

  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国龙认为,在当时的时间节点上,公司基本面发生了变化,保荐机构应该出于审慎的角度,等年报出来让债券上市。

  在他看来,超日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也不可能一无所知。他告诉新京报记者,在2011年的财报中,超日太阳的销售收入23.87亿,但应收账款有21.4亿,“这说明公司卖了一年的货,几乎没有拿到钱。

  “如果说一家公司一年下来赚了8000万,还是赚了6000万,老板的认识可能有偏差,但这家公司卖了一年的货,没有收到钱,老板可能会不知道吗?”

  记者采访到的两位律师均认为,超日债在2012年3月7日发行,4月20日上市,对应的“前三个会计年度”应为2009年至2011年,而并非2008年至2010年。甘国龙称,根据2009年到2011年超日公司的盈利状况,超日债达不到发行上市的条件。

  在债民的委托下,2013年10月,甘国龙在深圳市中院起诉深交所、中信建投、超日公司,认为超日债属于违规上市。同年12月27日,深圳市中院裁定此案不属于受理范围。2014年1月7日,甘国龙又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

  对于债民和律师的指责,中信建投近日对媒体表示,公司认为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不存在违规、欺诈发行。

  债权人大会将再次召开

  3月26日,超日债第二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将举行,能否促进超日债问题解决仍需观望。

  类似的债券持有人大会早在2013年1月,超日债首次付息面临危机时就已召开过一次,但几乎是以闹剧收场。

  根据公告,3月26日的债券持有人会议由中信建投召集,主要议题有三项:1、提请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就逾期付息对超日太阳提起民事诉讼;2、提请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法处置“11超日债”担保物用于付息;3、提请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参与超日太阳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去年的那次会议,也是类似的议题,中信建投希望获得授权进行起诉。” 甘国龙说:“当时债民们提出的很多问题,中信建投都没法解答,只是希望推动这几个议案通过,从早上一直吵到中午,最后中信建投宣布因为会议人数不足,不能形成表决,将会议中止。”

  “大部分债民是不愿意授权的。”甘国龙说:“中信建投和超日是有利益瓜葛的,中信建投的收入是超日给的,我怎么可能相信你。”

  由于3月26日的会议上,超日公司将会派代表出席。目前,在债民维权的一个QQ群里,债民们正在积极号召大家前往现场,向超日公司施压。

  前述债券行业的一位分析师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中国债市一直都是零违约,现在,真正的违约开始了,如何通过沟通协商,就债务追偿、债务重组等形成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这对监管部门,对发行人,对投资者都是挑战。”

  □新京报记者 郑道森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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