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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念家风”需要制度性转化

2014年03月18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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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议论风生

  解决从政者的公私利益冲突问题,既需要道德自觉,也需要制度性的转化、嫁接。制度不能一概禁绝官员子女经商,却可以为官员子女的经商活动划出禁地。

  “谁要经商,打断你们的腿。”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李先念之女李小林谈起家风。李先念主管国家经济工作26年,但他不允许儿女经商,李小林不无感慨地说:“我们做到了”。

  李先念的家风令人钦佩。禁止子女经商,是决绝的权力自律。这也是一种高规格的廉政宣言,无论在哪个国家,其主动让渡的个人权利都超出了法律对从政者的要求。在现在有些人看来,李先念的要求甚至有些苛刻。但回想当年的历史环境,不能不说,或许正是这“不近人情”的家风,帮助这个家庭长期保有清誉,而绝少流言蜚语缠绕。

  近些年落马的不少贪腐官员,都暴露出一个共性,那就是对亲属的约束失范。“家族式腐败”普遍发生,如原广东人大副主任兼东莞市委书记欧阳德和他的儿子、女婿,深圳市原副市长王炬与他的女儿、女婿等,都是“全家腐”。对这些人而言,李先念的家风无疑是响亮的耳光。

  也难怪有人说,如果李先念的家风为更多官员效仿,整个官场都会清净许多。甚至有人建议,为什么不在公务员群体中强制性推广“禁止子女经商”的家风呢?

  正如前文所说,李先念的做法是高规格的道德自律,并不适宜做普适性的推广。因为禁止官员子女经商虽然能立竿见影地避免腐败嫌疑,但只要不“借用”权力,经商也是官员子女的自由选择。不过,制度不能一概禁绝官员子女经商,却可以为官员子女的经商活动划出禁地。

  其实我国已有类似规定。201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不得默许纵容亲属以本人名义牟取私利、为亲属经商创造条件、亲属不得在本人管辖范围内经商。这些做法的实质是防范利益冲突。人皆有私欲,官员也不例外,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在其身上有天然的冲突。

  为厘清公益与私利的界限,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早就制定了防止利益冲突的细密法规。我国近年来也在做防范利益冲突的制度设置,但效果仍不乐观。去年,社科院等机构发布的《法治蓝皮书》披露,当前仅有半数公职人员同意应当责令在自己管辖范围内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亲属退出,或者本人应当辞去职务。

  制度之所以没能内化成共识,一是制度本身有待强化,二是公职人员亲属信息公开尚非常态,“暗度陈仓”过于容易。“李先念家风”体现出了一种高度的政治道德自觉,不过,解决从政者的公私利益冲突问题,既需要道德自觉,也需要制度性的转化、嫁接。在当下的语境中,人们关注“李先念家风”,并给予积极评价,也反映了当下社会的制度饥渴。□西坡(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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