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纠错】
3月21日A16版《又是一年赏花时》(记者:饶沛 编辑:杨清晓 校对:翟永军)一文,右边中间北海公园一节提到的地址“西直门外大街”有误,应为“西城区文津街1号”。
【文字更正】
1.3月21日A10版《这次不是“空军一号”》(校对:何燕 编辑:白飞)一文,第1栏第2段第4行及第2栏第3段第2行中的“玄梯”应为“舷梯”。
2.3月21日B19版《红树林杭州一月连拿俩地块》(记者:方王洋 编辑:刘映)一文,第1段第4行中的“金典”应为“今典”。
3.3月21日C09版(校对:张彦君 编辑:何建为),“首次交易”一节,第1行中“问询而来”应为“闻讯而来”。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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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编辑:李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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