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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姐的“拍”案惊奇

2014年03月26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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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字读新闻

  拍

  公式用手掌拍打。《韩非子·功名》:“一手独拍,虽疾无声。”

  公式阿谀奉承。茅盾《路》(1932年出版):“入党政界罢?不但要人汲引,并且也得会拍会钻。”

  公式拍摄。魏巍《东方》:“最后在天安门前拍了一张照片,作为此行的纪念。”

  “拍”是一个动词,提手旁。在汉语发展史上,有一个很好玩的现象,就是一些带提手旁的动词大都有一个从“手部动作”到“口部动作”的演变,就是从动作义发展出了言说义,如“拉家常”、“扯闲话”、“被批了一顿”、“两口子拌起嘴来”、“官员亲民被指作秀”等。“拍”也不例外,古有阿谀奉承“拍马屁”,今有出离愤怒“拍砖”,这两件事儿还真是都离不开我们的这张嘴。

  近日,辽宁抚顺市委书记王桂芬成了网友热议的对象,也成为被“拍”的对象。她先是乘公交了解民情,继而又体验环卫工人的工作清扫大街,这两件事儿被“拍”成了照片和录像,上了网络和电视。按说,这是我们司空见惯的事儿,不太可能成为网友们“拍砖”对象,因为在我们的电视中,领导干部“身先士卒”做些什么事儿的新闻,“拍”不胜“拍”。但是,“芬姐”却成了这场“拍案惊奇”的主角。因为在公开报道中,芬姐扫大街是被一大拨等信号灯的出租车司机意外发现的,两次坐公交,也都是被乘客偶然发现的。更有细心的网友认为,在网上发布的一组照片中,很容易发现当时有相关负责人陪同,还有摄像师在一旁拍。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于领导干部或政府部门呈现在公众面前的行为,哪些该拍手鼓掌,拍手欢迎,哪些该怒而“拍砖”,“拍桌打凳”,还是分得比较清楚的。

  秀不是不能作,但一边是“群众偶然发现”,一边是专业拍照。这种“秀”作多了,老百姓也就不看了,拍拍屁股,该干啥干啥去!

  □李计伟 语言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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