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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产报”被关,淘汰机制迈出正确一步

2014年04月11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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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痛下杀招,勒令《中国特产报》关门,是在朝正确的方向迈出了一步。媒体的淘汰和退出机制,应得到完善和真正执行。

  昨天发生在中国新闻界的新闻,当首推《中国特产报》因涉嫌敲诈勒索而被吊销出版许可证。这可能是第一家此类媒体,但不应该是最后一家。

  曾经被国人寄予厚望的舆论监督,现在被一些传统媒体和网站用来敲诈生财,这不是新鲜事,但是其愈演愈烈,而成为令中国新闻界蒙羞的丑闻。清除害群之马,当然有必要。更深层次的媒体如何完善退出机制,也值得思考。

  我们知道,中国传统媒体实行事业单位市场化运营已经三十年,大部分媒体成为自收自支的准企业,同时又很可能挂着国家机关下属单位的头衔。这种管理和运营体制,多年前就被中央编译局一位反腐败研究专家称之为该领域腐败的制度根源(见何增科《反腐新路》一书)。

  市场化改革本身没错,但对于媒体而言,这是一种特殊的风险。媒体市场化的一个假设是:有公信力的媒体自然能赢得广告和受众。确实,一批以舆论监督和独到言论见长的媒体获得了市场的高额回报。这是一种良性循环。

  然而,对于《中国特产报》之类媒体而言,观念和体制落后,在真正的舆论监督中不见踪影,又面临着全国性日报和准日报难以招徕商业广告的困境,加之后来崛起的互联网的冲击,其市场困境可想而知,这样的媒体,到哪里去弄来广告和订户?

  报纸要频频出版,人员(更何况还可能有大量的冗员)开销则有增无减。俗话说,天阴拖稻草越拖越重。上级主管单位早就断了奶水,不会再拨款养报。日复一日赤字连天,苦日子看不到尽头;另一方面报纸作为某个主管单位的下属,再差也不能关闭。

  那么,既然真正的市场机制不能适用于新闻媒体,报刊不能像一般企业那样根据《企业破产法》而倒闭。这就必然导致一些媒体以“不能好死,那就赖活着”的方式度日,几乎无一例外地走向以负面新闻敲诈勒索一途。这就是笔者所说的一种坏的路径依赖。

  其实,过去许多年间,对于这一媒体顽疾最为了解的当属前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前署长柳斌杰先生长期致力于以市场的办法来淘汰劣者。但是,在诸多现实利益的阻碍下,这种努力收效有限。

  此次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痛下杀招,勒令《中国特产报》关门,是在朝正确的方向迈出了一步。其实在《出版管理条例》中,“利用出版活动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就属可“吊销许可证”的行为之一。媒体的淘汰和退出机制,应该循此完善和真正执行。笔者希望,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阳光真正照射到媒体领域中来,让新闻媒体成为依法满足公众知情权和监督腐败、同时又避免因自身堕落而危害社会的公共机构。□展江(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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