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少杰被判故意杀人罪;受害者尸体被肢解、抛弃;受雇者也因故意杀人被执行死刑
■ “前门街道原工委书记涉嫌雇凶杀人”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为了摆脱情人熊某,前门街道原工委书记罗少杰授意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校长马卫华,马卫华将熊某杀害并碎尸(本报2011年10月24日曾报道)。
昨日,北京一中院通报,已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罗少杰、马卫华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校长收钱受雇行凶
法院审理查明,罗少杰长期与熊某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后双方产生矛盾。2011年9月间,罗少杰指使马卫华杀害熊某,并为马卫华提供钱款。同时,还指使叶学军为杀害熊某提供帮助。
2011年9月13日,叶学军伙同马卫华,租下某小区一单元房。次日下午,马卫华以看房名义将熊某骗至该单元房内,将熊某杀死。之后,马卫华在朱小鹏协助下,将熊某的尸体运至东城区一租住房内,又伙同张大鹏先后在该处及东城区另一处租住房内,将熊某尸体肢解并抛弃。
事后,罗少杰等5人先后到案。
三同案被判有期徒刑
罗少杰供述,他和熊某是2002年因为原崇文区拆迁的事认识的,熊某当时在拆迁公司工作,2003年二人发展为情人关系。2005年,他和熊某的关系被妻子发现,便想和熊某分手。但二人关系一直没有断开,2009年熊某还为他打掉了一个孩子。他还是想分手,熊某还是不同意。2011年八月十五前,熊某到他家来闹,还找朋友到他家来闹,逼他离婚。因为熊某老缠着他、逼他,“永远做不通工作”,他实在忍不了了,就起了杀熊某的心。
据了解,马卫华曾做过二手房生意,叶学军则在原崇文区干拆迁。因此与罗少杰结识。
罗少杰称,自己不敢动手,就让叶学军、马卫华把熊某杀了。
2012年12月,市一中院经过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罗少杰、马卫华死刑。
叶学军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张大鹏、朱小鹏因帮助毁灭证据罪,分别获刑二年六个月和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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