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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考虑用社会抚养费补偿失独家庭

2014年04月26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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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既然有对超生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惩罚性条款,那相对应的,也要针对承担计生政策风险的失独家庭,制定完善补偿条款,如此才是体现出政策的公平与周密。

  两年前,部分失独父母向当时的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递交了《关于要求给予失独父母国家补偿的申请》,但一直未等到正式书面答复。4月21日,来自全国的240余名失独父母代表再次进京,等待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给予回复。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而言,孩子是父母唯一的寄托和希望。一旦孩子早逝,那几乎等于家庭大厦的崩塌,由此带来的痛苦、煎熬、绝望,任何文字都难以描述。统计表明,中国的“失独家庭”至少有100万个,并且这个数字正以每年新增7.6万的速度在增加。失独家庭,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应当说,近几年来,国家对于失独家庭的保障越来越重视。就在今年初,卫计委、民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扶助金从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伤残)、135元(死亡)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这些举措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失独家庭生活水平。

  但也要看到,在目前的物价水平下,农村一月一百多元,城镇一月两三百元的扶助金,对于失独家庭而言,仍然标准偏低。失独家庭为计划生育作出巨大牺牲,国家有责任给他们更多的帮助和接济。实际上,2012年这些失独父母与相关部门座谈后,就得到过承诺,三四个月内研究出一个“制度框架”,可遗憾的是,时至今日,“制度框架”仍只停留在扶助金的有限调整上。

  提高失独家庭待遇,钱从哪出,是最直接的问题。而失独父母们提出将社会抚养费用于补偿失独家庭,无疑是个好思路。此前,农工党中央也曾在全国两会中提交提案,建议每年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专门资金,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帮助失独者解决实际困难。

  按照公开的数据,中国仅20多个省一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已超过200亿,但这些钱是如何使用的?公众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使用的不公开不透明,一直深恶痛绝,但如果这笔钱能用于补偿失独家庭,显然符合民心。

  计生政策,惩罚违规和保障守法应是硬币的两面。既然有对超生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惩罚性条款,那相对应的,也要针对承担计生政策风险的失独家庭,制定完善补偿条款,如此才是体现出政策的公平与周密。

  失独家庭面临着从生活保障、心理救助,到医疗、养老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对于这一特殊群体,如果只是当作一般“困难家庭”对待,将难以给他们充分的照顾,让他们获得更好抵御风险的能力。从“失独”越来越成为公共政策关键词的情形看,可以预料,未来,国家相关部门将会进一步提高失独家庭保障待遇,并一揽子解决失独家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希望这样的步子走得快些、再快些,让失独家庭补偿和全面保障制度早日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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