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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视率“国标”须重塑公信力

2014年05月23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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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这是国家标准委批准颁布的国内首个电视收视率调查国家标准,将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让与收视率有关的各项工作进入更加有据可依的阶段。电视收视率调查有了“国家标准”,能够让乱象“拨云见日”,本是好事,可事实上,所谓的“国标”与老“行标”几无差异,且问题多多,显然无力承担“英雄角色”。

  电视收视率乱象丛生,是不争的事实,“唯收视率”与“伪收视率”是最为突出的问题。收视率重要,因为这与广告投放挂钩,而“唯收视率至上”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太多的低级趣味的节目;“伪收视率”更是在搞欺骗,既欺骗了自己,也欺骗了观众。

  据了解,“国家标准”并没有明确监管和审核的主体。这意味着,乱象依然得不到整治,国内收视率数据提供商和用户之间的相互信赖也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提升,自然也难以获得公信力。诚然,所有的问题全让一个“国标”去扛,是不现实的,但至少能够解决基本的问题,让乱象能够得到抑制,可仅仅这一点,恐怕也难以企及。

  “国家标准”若无法解决实质性问题,也就难以在实际中得到实施,也就难以重塑公信力,最终可能只是充当“花瓶”角色。电视收视率调查“国家标准”如果不是为解决问题“出世”,那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浪费,且会造成更加恶劣的影响,充其量,只不过是在名义上填补了一项标准“空白”罢了。

  □王军荣(浙江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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