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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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4年05月24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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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金禁超五千法律该改了

  滴滴打车最近是非不断。继停止给乘客补贴、卷入商标问题后,滴滴又因抽奖活动的奖品超过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5000元限额而被指涉嫌不正当竞争。记者从北京海淀工商分局获悉,目前工商部门已经对此事立案调查。

  滴滴打车提供的包括奥迪轿车、爱马仕、香奈儿、LV等多款奢侈品牌商品奖品,许多价格都已超过5000元,工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查处,确实无可置疑。

  不过,我们也要看到,《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5000元限额,是1993年制定。二十年前的5000元,购买力要远远超过现在,那时候,一般工人工资才两三百元,北京二环内的房价一平米才四百多,所以5000元在那个时代,绝对是笔可观的财富。而现在,5000元也就普通白领的一月工资,北京一套两居室的一月租金而已。

  《反不正当竞争法》之所以要规范抽奖奖金限额,是为防止商家滥用这一手段,破坏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但是,如果奖金额上限太低,它将不利于活跃竞争,限制企业的开拓市场。经过20年经济的迅猛发展,5000元抽奖金额的限制,已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事实上,现在抽奖金额超过5000元的商业促销活动比比皆是,工商部门一查就能查一大片,如此普遍性的违法,反证了法律的不合理。

  法律的规定该改改了。在日本,不正当赠品及不正当表示防止法依据商品交易额确定奖品或奖金的最高价值,我国台湾地区则规定,“办理赠奖,其最大奖项之金额,不得超过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资的120倍”。这种不固定奖金金额,将抽奖奖金标准与交易商品价值或居民收入挂钩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梁晓辉(法律从业者)

  “我爹是支队长”真的没说过?

  5月8日,几名喝醉酒的校外人员在云南普洱职教中心与保安、警察发生剧烈冲突,民警朝天开枪示警,随后赶来的支援力量控制住了现场。其中一名男子称“我爹是支队长,打我的人都要死”。据悉,当事人伍某确系普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之子,思茅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称伍某在现场并未放这句狠话。

  伍某当晚的胡作非为看来没有争议,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当地公安机关负责人出面否认他放过这样的狠话,这样的“否认”有多少可信度,是很值得推敲的。伍某的爹是堂堂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这个官位在当地公安系统里委实不算小了,身居与儿子案情有直接关联的要害岗位上,就算他在一旁啥也不开腔,也有着不小的影响力。

  根据当地通报,事件发生后,普洱市公安局迅速组织思茅分局刑侦、治安等有关警种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以当事人特定的身份背景而言,这个专案组的规格似乎低了、分量轻了。要知道,冲突的另一方是非警察即保安,一旦他们被管住了嘴,真相就很容易被打结。而倘若伍支队长本人,或当地公安机关顾及自家面子,要想大事化小,管住自己队伍里的几张嘴易如反掌。

  再退一步讲,伍某当时没有讲过这话,他和同伙们的所作所为,性质已不可谓不恶劣,以至于警察都“鸣枪示警”了,个中值得追问的相关环节太多:伍某的真实名字怎么到现在还被捂着?奔驰、林肯等三辆豪车是谁的?肇事群体中有人酒驾乃至醉驾了没有?抢夺民警手中警棍,此举该如何定性?身为刑侦支队长儿子的伍某,此番撒野连警察都不放在眼里,是初犯,还是一贯四处摆横的作风? □王景曙(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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