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太阳城小区物业称多次劝养蜂人搬走蜂箱未果
新京报讯 (记者李馨)近日,家住顺义区东方太阳城的顿女士,在自家院子休息时被邻居的蜜蜂蜇到额头,肿起一个大包。
养蜂人称,他养蜜蜂主要是为了通过蜂疗治疗自己多年的风湿病。
昨日,在小区业主马大爷家院子里,几个蜂箱叠在一起,周围飞舞着数十只蜜蜂,还有几只趴在纱窗上。
顿女士称,5月初,自己在自家院子里晒太阳时,家人正在院子里浇花。这时,一只蜜蜂围着她“嗡嗡”地飞。“突然感觉头上特疼,火辣辣的”,自己被蜜蜂蜇了一下。
根据顿女士提供的图片能够看到,被蜜蜂蜇后的她,头上肿起一个呈紫红色、直径约1厘米的包。
顿女士的姥爷表示,几年来被蜜蜂蜇了七八次,“鼻子里被蜇过,额头上也被蜇过4个包”。
养蜂人马大爷称,他从2008年搬到小区就开始养蜂。他养的蜜蜂是中国蜂,主要是为了通过蜂疗治疗自己多年的风湿病,除此之外,还能喝到更纯正的蜂蜜,“遇到想买的,也会优惠地卖给他们”。
“我的腿让蜜蜂治好了不少。”马大爷说,今年年初,他饲养蜜蜂最多有6窝,现在仅剩4窝,“一窝只有几千只蜂”。平时自己并不住在小区,只有周末时才会过来照看一下自己种的菜以及蜜蜂。
昨日,小区物业表示,几年前就多次联系养蜂户主,让他把蜜蜂搬离社区,但未果。
■ 律师说法
蜜蜂伤人饲养者应担责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规定,禁止在城镇地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
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张志伟律师表示,目前没有相关法规明确禁止居民在社区内养蜜蜂,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在找居委会、派出所等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通过法院要求养蜂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张志伟说,如果养蜂者涉及经营行为,需要符合相关的生产制造条件、取得工商执照等情况下才可进行,“一般来说,在居民区内不可进行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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