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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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涉企收费清单,也要公布服务成本

2014年06月28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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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部门提供一项服务,是不是企业所需要的?如果是,需要多少成本?依据这个成本,需要收取多少费用?以此一目了然;也便于接受社会监督。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提出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等五项措施,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这无疑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企业竞争力。

  但是,从过去几年来我国清理收费的历程看,涉企收费就像电线杆上的牛皮癣,清了又来,来了又清,反反复复,减轻企业负担却并不明显。据统计,目前向中小企业征收行政性收费的部门有18个,收费项目达69个大类,负担较重。有调研中企业反映,如果把各种隐性、显性的行政性收费加在一起,加上20多种税收,企业的平均税费负担高达实际收益的40%,利润空间大大萎缩。

  究其根源,在于部门利益尚未打破,收费养人成为一些部门的常态,也成为一些部门的利益所在。而客观上,过去清理涉企收费往往一阵风,运动式特点突出。风头上,部门表态清理费用,也做一些姿态;风头过去,找个借口重新行文,又开始收费。

  没有企业的活力就没有市场的活力,没有市场的活力就没有经济的活力。这个道理谁都懂。但在利益面前,恐怕这个道理就要让位于利益了。这次国务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与以往相比,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但要达到预期效果,还需要高度关注政策落地,尤其要防止运动式的清理。

  第一,制定收费目录清单,要与政府提供服务相匹配。不提供服务而收费,费用再少,也是扭曲;提供一分服务收取五分甚至十分费用,当然并不在少数。怎么办?在制定收费清单时,要把服务成本公布出来。部门提供一项服务,是不是企业所需要的?如果是,需要多少成本?依据这个成本,需要收取多少费用?以此一目了然;也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否则,仅凭部门自己制定收费清单,反而有可能使一些不合理费用合理化。

  第二,把服务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严格分开。当前有些部门既执行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又有服务职能。在这种情况下,部门向企业收费,企业并不清楚部门是基于管理收费还是基于服务收费?这个边界的不清晰,为一些部门自行行文收费大开方便之门。严格区分行政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可以让收费更加明白。

  第三,加快政府服务社会化进程。政府提供的一些服务,完全可以委托给社会组织来办理。现在是有一些中介机构(如行业协会)为企业提供服务,但又出现了中介机构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的问题,企业负担并没有得到减轻。怎么办?并不是要退回去,而是要加大服务市场的开放度,允许更多的机构参与进来,竞标政府服务项目。谁的收费低、服务好,性价比好,谁就胜出。通过打破服务垄断的形式,既提高服务效率,又降低企业支付的服务费用,而且可以使政府处于超然独立的位置进行有效的监督。

  清理涉企收费的问题,本质上是政府职能如何转变的问题。在这方面,关键还是要用“改革”而不是用“运动治理”的思路。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乱收费反弹。

  □匡贤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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