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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元可申办社会组织

2014年07月08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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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广州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这意味着,上述两大主体在成立社会组织时不再需要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验资报告,与申办企业类似,1元注册资金即可申办社会组织。在现实操作中,广州区级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3万元注册资金,市级注册则为30万元。而广州目前的社会组织属于公益性质的居多,资金存量极少。

  最新通过的《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还明确,除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民办非营利医疗机构、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民办博物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前置审批的社会组织之外,其他社会组织可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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