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邓琦)昨起至7月22日,《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送审稿)》在市政府法制办网站上征求意见。送审稿提出,北京将划定水土保持生态红线。
水土流失面积达三千平方公里
送审稿称,目前北京的水土保持形势不容乐观。据北京市第一次水务普查结果,全市仍有水土流失面积3202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潮白河、大清河、蓟运河流域。随着北京城镇化进程加快,人为水土流失不断加剧,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送审稿还明确,将建立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并纳入市和区县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防止水土流失划定禁建区
送审稿规定,因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水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开展水土流失情况调查。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湿地、郊野公园等应纳入城乡总体规划的禁建区、限建区范围。此外,送审稿提出,要加强限建区的管理,规定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限建区。此外,还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水行政部门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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