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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眼客运”禁令为何形同虚设

2014年07月20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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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涉事大客车所属公司已列入“黑名单”,福建相关部门为何没有采取有效的惩治措施?湖南方面为何也没有认真落实国务院相关规定,听任大客车继续夜行运营?

  据新华社报道,19日凌晨3时许,沪昆高速湖南邵怀段1309KM处由东往西方向,一辆装载可疑可燃液体的小货车与一辆福建开往贵州的大客车发生追尾后爆炸燃烧。经初步勘查,这起重大交通事故共造成5台车辆烧毁,已确认43人死亡。

  事故现场烧得只剩下框架的车辆,以及众多面目全非的死难者,如同一个个黑色的问号,拷问着道路交通安全。2011年京珠高速河南信阳“7·22”特大卧铺客车燃烧事故殷鉴不远,2012年8月26日凌晨,包茂高速陕西延安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致36人死亡;2014年3月25日,包茂高速重庆黔江濯水段交通事故致15人死亡,56人受伤。眼下,湖南高速又出事了。为什么一再发生如此惨烈的灾难性事故?

  这一事故相关的调查善后工作尚在进行,是否是责任事故还有待于有关方面进一步认定。不过,从目前已经披露的信息看,可谓疑点重重。

  早在2011年信阳“7·22”事故发生后,国家有关部门曾出台长途客运车辆管理措施,要求严控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2012年7月国务院也出台《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湖南省相关部门也曾开会落实国务院的意见要求。

  据这次事故事发地附近村民回忆,事故发生在凌晨2到3时,那么,出事客车是否属于违规夜行?据央视报道,福建莆田市事发前一天曾通报4家运输公司凌晨违规运营,涉事大客车所属公司就在“黑名单”上。既然已经列入“黑名单”,管理部门为何没有采取有效的惩治措施?湖南方面为何也没有认真落实国务院相关规定,听任大客车继续夜行运营?

  现实中往往存在这样的情形,每每发生一起严重的安全事故,则各地各部门就会雷厉风行一番,翻出原本就有的规章制度重申一下,严查一阵子,而过后不久,则松弛下来,呈现疲态,甚至故态复萌、变本加厉。种种严重的违规行为就像野草一样,肆意蔓延开来。这其中,不排除经营人员刻意的主观规避,而管理部门更是难辞其咎。比如,为什么不能进行常态化的严格管理?种种惩戒性规定又体现在哪里?

  相信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又是全国性的道路安全整治行动。惟愿这一次,不能再流于形式,不能总是听任鲜血白流,“雨过地皮湿”,而是通过一点一点的扎实努力,重塑制度的刚性,将安全意识深植于每一个管理部门、市场主体乃至一般民众心间。

  □黄羊滩(媒体人)

  相关报道见A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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