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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人寿带息理赔 人性服务感动客户

2014年07月25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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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2月,60岁的丛女士投保了生命人寿的生命伙伴金惠两全保险(分红型)。但风险无处不在,近日丛女士因交通事故不幸去世。报案三天后,丛女士的女儿收到理赔决定通知书时,发现该保险公司除了赔付身故保险金(包含红利)106448元,还给付身故利息114.61元。

  据悉,身故利息其实是生命人寿在业内首创的一种带息理赔服务。指的是对于给付的身故保险金,公司将另外支付身故日期至理赔决定日期之间的身故保险金利息。同时生命人寿称,带息理赔针对的是寿险业务,给付身故利息险种范围中不包括年金险、万能险、投连险等险种,计息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带息理赔服务的利率,采取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客户在了解了“带息理赔”服务后,纷纷表示“如果这段时间也能计入理赔款中,对于已经处于不幸之中的家庭来说,也算是一个小小的安慰。”

  生命人寿回应,“理赔”是客户极为关心的话题,理赔难、理赔拖延一直是最让投保人头疼的事情,生命人寿为了消除这样的尴尬,督促和保证高效的理赔质量和速度,进行了大胆的制度创新,公司希望通过这种服务承诺给客户以更大的关爱,同时也通过这种形式体现生命人寿诚实经营、信誉经营、愉悦经营的服务宗旨,塑造品牌寿险公司的理念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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