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这5000辆车是北京汽车的存量,不是增量,只是更换了主人。公车拍卖如果可以挂牌,也可以卖一个好价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何乐而不为?
公车拍卖是公车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昨天北京产权交易所表态,中央机关首批拍卖的5000辆公车将由他们来拍卖,个人只需缴纳1万元左右的保证金就可以参加拍卖。不管怎么说,这是公车改革有进展的标志。
从媒体的介绍来看,北京产权交易所具有拍卖公车的经验。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北京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的公车更新和变卖都必须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国务院一些公车的处置也通过这个平台公开拍卖。前不久,交易所就接受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的两批超编车处置,并顺利拍卖。在此背景下,笔者再提两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把车价的计算过程在网上展示出来。从一些公车拍卖的公告来看,公车信息过于简单。由于这是一次高达5000辆的公车拍卖,不仅在中国是第一次,在世界上也少有。希望能够考虑得更加周全一些。按照流程,在接到公车的拍卖处置后,北京产权交易所将清理违章、委托专业机构评估、拍照后上网公示,公示期一般不低于5天,还可以到指定的地点实际考察这些车辆的状况。在这些必要的程序中,能否做一些更为细致的工作,比如,在网上公示时,能否把计算公式也展示出来。比如说,一辆车的评估价格是5万,这5万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二是带不带牌拍卖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此次国务院公车改革后的公车拍卖时是否带车牌的问题,现在还没有定论。北交所认为,如果是裸车拍卖,价格肯定上不去。笔者建议,这一批公车应该挂牌拍卖。这5000辆车是北京汽车的存量,不是增量,只是更换了主人。拍卖之后即可挂牌,并不会增加北京市的汽车增量。而且公车拍卖如果可以挂牌,也可以卖一个好价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何乐而不为?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一般公务用车以二手车评定起拍价上市拍卖,是全国都要执行的,没有例外,也不存在什么难题。问题在于北京的公车存量是全国之最,拍卖的任务重,而北京又执行最严格的车牌摇号。如果不实行灵活的政策,公车拍卖将难以推行。
这种带牌拍卖的做法在北京也有先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新规中,首次专门对司法拍卖车辆作出明确规定。根据新规第33条第3款,“因本市法院司法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买人须符合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条件,竞拍成功后买受人持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指标管理机构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2012年初施行的实施细则,要求购买法院委托拍卖车辆的人,也必须拥有购车指标。而此次,竞买人只需要“符合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条件”就行了。因此,从现实与规定来看,中央机关公务车带牌拍卖是不违背相关规定的。
□叶青(公车改革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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